专项拨款zhuān xiàng bō kuǎnцелевóе ассигнов ние (выделéние средств)专项拨款由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新产品试制项目的拨款。企业除了在企业内部形成的专用基金和向建设单位收取的特种基金外,如有国家安排的新产品试制项目,而企业又难以解决所需资金时,即可由国家给予新产品试制费拨款。 建筑企业试制的新产品,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新结构和新施工工艺的研究和试验,预制加工厂新生产工艺的研究和试验,以中、小型为主的新施工机械的研究和试制,新型的配套建筑材料的研究和试验,建筑工业化的试点项目。新产品的试制,通常由企业的辅助生产单位进行,也有由附属企业进行的。 新产品试制拨款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的规定,主要包括:设计费,工艺规程制订费,设备调整费,必须增添的非主要设备和相应的土建工程,专用工卡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费,样品、样机购置费,试制成本高于销售价发生的损失和试制失败发生的损失。新产品试制任务完成后,结余的新产品试制拨款应通过银行上交。 专项拨款 专项拨款亦称“专案拨款” 。指按国家预算管理体制规定,不属于地方财政正常支出,而由上级财政部门按专门用途指拨的专款。在我国,有重大灾害救济费、抗洪抗汛堵口复堤费、大规模移民垦荒费等。实行专项拨款制度,主要是为了便于各级地方财政计算和掌握其正常开支,不致因发生大宗的特殊性支出而影响其预算的稳定和实行财政包干。 ☚ 集资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 专项拨款earmark(美) 将 “~” 塞进委员会的报告中slipping earmarks into Committee reports/国会~Congressional earmar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