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上计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上计制度 上计制度战国时,韩、赵、魏、秦都实行上计制度。每年秋季始,先由县令、长把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数目编为计簿,呈送郡国,由郡国守相进行考核,并将对县级官吏的考评以及向中央推荐的人才简况,如实写在统计簿册上,称为“计书”,年底前将副本上呈于中央进行考绩。计簿初由郡县丞呈送,后改派高级掾史,称为上计史、上计掾或计史;遇有错误及不实之处,上计史首先要遭到刑讯;才能出众的计史可以留在郡国或中央任职。汉代较重视上计工作,皇帝常于正月亲御正殿接受天下上计,据以考核官吏的政绩以定升降。唐、宋、明、清各代,多承旧制,每年呈报“国计簿”或“会计录”,其中包括户口、田地、赋税等数字。我们现在所能收集到的历代户口统计数字都是据此得出的。 ☚ 周代的户口编审 书社制度 ☛ 上计制度 上计制度我国战国、泰汉时期考核地方官吏政绩的方法,即每年年终,由地方官吏本人或遣使,将本地区的人口、钱粮、盗贼和狱讼等有关事项编成“计簿”,送呈朝廷接受审查。国王根据对报告的内容审查,确定各级官吏的赏罚升降。 ☚ 御史大夫 比部 ☛ 上计制度秦汉时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之一,并借此考核地方官吏。源自战国,秦时成为定制:郡县设“计所”,由号称“官计”的官吏主持,在每年九月(年终),将其所在地之舆图、版籍、钱、粮、垦田、盗贼、狱讼等编制成簿,呈报丞相及御史大夫,叫“上计”。汉时略有变化:县、道每年九月上计于郡国,郡国于十二月(年终)上计中央;内容除上述外,还包括宗室名籍之类。各地举荐的士人同时进京,则称“上计偕”;中央设“主计”总其文。受计仪式由丞相、御史大夫主持,皇帝也往往参加。东汉时逐渐衰微,但直到隋唐时还保留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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