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白波黄渭河水路发运使差遣官名。
职源与沿革北宋真宗朝,三门与白波发运使各分理职事(《宋会要·职官》42之13)。仁宗宝元元年始见合置一使;庆历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罢,各以所在路转运使兼发运使(《长编》卷56、卷121甲申、卷142丙辰、卷252庚午)。庆历八年闰正月十三日复置,熙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见易为提举辇运官(《长编》卷162壬子,同前书卷221癸丑)。神宗朝易为三门白波辇运司。
职掌掌京兆府(长安)至河阴入汴口黄河、渭河水路漕运纲船公事。其间三门、白波各置发运判官,三门分掌河清以西黄、渭水道纲运,白波分掌河清以东至河阴黄河入汴口漕运(《宋会要·职官》42之5)。
编制一人(《长编》卷142丙辰)。
简称三门白波发运使、三门白波发运。《长编》卷121甲申:“(陈)述古监左藏库,官不成资,……擢三门白波发运使。”《长编》卷142丙辰:“旧制,三门白波发运使治河清县。”原注:“旧有三门白波黄渭河水路发运使一人,判官一人。庆历三年罢。”同前书卷137戊子:“寻为三门白波发运使。”原注:“昭遘为三门白波发运,乃八月丙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