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一轮多数联盟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一轮多数联盟制参加竞选的政党可以组成联盟,只进行一轮选举便选出选区内全部议席的制度。特别采用大选区制,在一个选区内应选议员数额不少于2名。在选举时允许政党结成联盟,联盟被视为单独的整体参加竞选。凡参加竞选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只要获得选区过半数的选票,便可独占选区的全部议员席位。如果是政党联盟取得全部议席,则参加联盟的各政党就其得票多寡按比例进行分配。如果选举结果没有一个政党或政党联盟取得过半数选票,则议席在各政党或政党联盟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不再进行第二轮选举。这种制度对小党有利,在参加联盟的小党联盟获胜的情况下,只要获得选区5%的选票,就有资格分到议席。而不参加联盟的政党即使获得49.9%的选票,也得不到一个议席。1951~1958年的法国曾采行此制。 一轮多数联盟制一些国家的选举制度之一。选举议会时允许几个政党结成联盟参加竞选,一次选举就可以产生当选人的选举制度。在这种选举制度下,参加竞选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只要在选区内获得绝对多数选票,就可以取得该选区的全部议席。参加联盟的政党,只要获得全区5%的选票,就可以分得议席,不参加该联盟的政党,即使获得49%的选票,也得不到一个议席。1951年在法国曾采用过这种选举制度,1958年10月戴高乐为排挤法国共产党而取消。这种选举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政党夺得议席,保持执政地位。 一轮多数联盟制 一轮多数联盟制选举只进行一轮,并允许以政党联盟的多数票占有一个选区的全部议席的制度。它使议席首先按绝对多数制进行分配。凡获得一个选区半数以上的政党联盟,就可占有该选区的全部议席。一个政党联盟获得半数以上选票时,参加这个联盟的各个政党,凡获得选区总票数的5%以上选票的,都可以按比例分配席位。而不参加联盟的政党,即使获得49%的选票,也得不到一个议席。如果各政党和政党联盟所得选票都未超过半数以上,则按票数比例分配议席,不需再进行选举。法国于1951年首次实行这种制度,其目的在于否定1946年确立的比例选举制。 ☚ 一党制 二元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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