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队
即在海峡两岸尚未统一的情况下,台湾以“中华台北”名义与中国体育代表团共同参加国际性体育活动,故名为 “一国两队” 模式。1981年由中国体育主管部门提出。曾在1984年、1988年 “奥运会”会上付诸实践。1989年4月7日,台湾与中国奥委会同时公布了一项经双方在香港五度会商后达成的协议: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赴大陆参加比赛、会议或活动,将按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办理,大会所编印的文件、手册、寄发的信函,以及制作的名牌和广告等,凡以中文指称台湾地区团队及体育组织时,均称之为“中华台北”。从而为台湾代表团队参加在大陆举办的国际体育比赛进一步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