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前屯垦的历史演变
屯垦戍边,是历代中央政权经营西域的重要方略。新疆古称西域,西域的屯垦戍边,最早可追溯到2 000多年以前的西汉,此后历代相袭,相传至今。
汉武帝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为供应远嫁乌孙王猎骄靡的细君公主随行人员的口粮,派军数百人到乌孙国眩雷(今伊犁河谷中)屯田,是中央政府在西域创办最早的屯田,汉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派军数百人到轮台、尉犁两地屯田,是西汉政府在天山以南第一个屯田地点。汉昭帝元凤四年 (公元前77年),西汉政府应鄯善王请求,派军到伊循(今若羌县米兰附近)、楼兰(今若羌县东北罗布泊西北岸)屯田,他们在这里修建了长达37公里的伊循渠及注宾河拦河大坝,还修筑了最早的坎儿井。公元前67年、62年,西汉派侍郎郑吉、校尉司马熹等人率军到交河(今吐鲁番市西10公里的亚尔乡)屯田,并在交河设统领西域屯田事务之戍已校尉。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统一西域,设西域都护府管理西域,之后又派军到北胥鞬(今莎车县境)、赤谷(原苏联中亚伊赛克湖东南)、焉耆、龟兹(今沙雅县、新和县)、高昌(今吐鲁番东45公里之阿斯塔那村旁屯田,并兴建高昌军城,将戍已校尉从交河移到高昌。公元8年,王莽篡权,建立新朝,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激起西域各族人民反抗,内地和西域交通断绝,西汉屯垦事业遭到破坏。公元25元,刘秀建立东汉,继续在东疆的伊吾、柳中(今鄯善县西南鲁克沁)、高昌; 南疆的楼兰、疏勒、于阗、精绝 (今民丰县尼雅遗址);北疆的金满城(今吉木萨尔城北)开展屯田。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政局多变,中央政府在西域的屯田事业受到影响,但一直延续,没有中断。
唐代是西域屯垦的大发展时期。从公元630年开始,到公元657年唐政府招抚伊吾,降服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五国,消灭了北疆的西突厥汗国,统一了整个新疆和中亚地区,并在以上各地开展屯田。公元658年到763年,唐在西域设置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统治了整个西域和中亚地区,又在庭州(今吉木萨尔县护堡子古城)、轮台、乌垒(今轮台县东策云乡)、碎叶(今托克马克)兴办了屯垦,屯垦事业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公元763年以后,唐由强转衰,新疆屯军孤守新疆28年,最后吐蕃攻占了西域,截断了西域与内地的联系,唐在西域的屯垦事业遭到破坏。唐代在西域屯田,分布极其广泛,以军屯为主,兼有民屯和犯屯,有各类屯军约5万余人,开垦屯田3. 5万公顷,成效十分显著。五代和两宋时期,西域脱离了中央王朝,屯垦事业中断。
元代在西域的屯垦,从公元1278年开始,到1298年结束,时间短暂。主要分布在8个地点,即东疆的哈密;北疆的别失八里(今吉木萨尔县城北之护堡子)、滕竭儿 (今阜康县)、亦里黑 (今伊宁) 3地,别失八里是元期统治新疆的政治、军事中心,也是在新疆规模最大的屯垦及经济中心;南疆的曲先(今库车)、可失哈尔 (今喀什)、斡端 (今和田)、阇辉 (今且末) 4地。元朝在西域共有屯军2万多人,屯民3. 7万多户,屯田6. 6万公顷。屯田事务由北庭都护府统一管辖。
明代对西域实行消极观望政策,没有组织过屯田。
清朝是新疆屯垦的全盛时期。康熙55年(公元1716年),清政府派苏德尔募兵到哈密、巴里坤和木垒等地屯田。1718年,命令哈密额敏率维吾尔族军民,在塔勒纳泌创办回屯。1720年,清军进占吐鲁番,支持当地阿訇额敏和卓举办回屯。1725年,清军在阿尔泰举办屯田。此后相继在各地举办屯田,屯田范围遍及南北疆。
清朝的屯田共经历了195年。屯田主要分布在三大地区26个地点。东疆地区有巴里坤、哈密和吐鲁番3地;北疆地区有木垒、奇台、济木萨、阜康、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晶河(今精河)、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和阿尔泰等13地;南疆地区有喀喇沙尔(今焉耆)、新平(今尉犁)、卡克里克(今若羌)、库车、阿克苏、乌什、巴尔楚克(今巴楚)、喀什噶尔、叶尔羌以及和田等10地。公元1840年以前,清在新疆共有屯丁12.67万人,总人口达48万余人,屯田20万公顷。1840—1850年,布彦泰、隆迎阿任伊犁将军,新疆屯垦掀起第二次高潮,先后垦荒地83万公顷。1864年后,新疆爆发战乱,浩罕国阿古柏和沙俄乘机侵占新疆大部分地区,屯垦事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公元1878年,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1884年建立新疆省,新疆的屯垦事业出现了第三次高潮,至1905年,全省新垦荒地64万公顷。清在新疆屯田未设专门机构,均由当地军政机关兼管。屯垦形式有军屯、旗屯、民屯、商屯、回屯、犯屯6种,后期以民屯为主。清朝是在新疆屯垦时间最长、人数最多、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种类最全、成效最显著的时期。屯垦大大推动了新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屯垦军民为保卫祖国的西北边防,巩固祖国统一,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民国时期,新疆的屯垦事业,经历了两起两落的巨变。1912—1928年,杨增新统治新疆,为了巩固统治,大办屯垦,组织各族军民,安置省内无业游民大规模垦荒开渠,发展民屯,使新疆耕地由70.3万公顷增加到80.1万公顷,基本上解决了军民的衣食问题。1928年至1933年,金树仁统治新疆,全省大乱,民逃地荒,耕地下降到30.8万公顷,屯垦遭到极大破坏,到处是饥寒交迫的悲惨景象。1933—1944年,盛世才统治新疆,初期实行“亲苏亲共”政策,屯垦事业又有很大发展。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大力支持下,执行两个3年计划,建立了屯垦委员会,第一次在新疆创办了近代机械化农场,兴建大批水利工程,使新疆耕地从30.8万公顷增加到112万公顷,粮食增加到58.65万吨。1944年9月—1949年国民党统治时期,屯垦事业再次衰落。当时战火纷飞,民众逃亡,土地荒芜,北疆屯垦全遭破坏,南疆屯垦陷于瘫痪,耕地和粮食产量大减。当时设立的军垦处,实际上只负责管理几处小型垦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