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和发展时期1949—1957年
1949—1957年,经过土地改革、合作化和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土改后,从封建枷锁中解放出来的广大农民生产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投身于互助合作化运动之中。当时的辽东、辽西两省人民政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丈量土地,颁发土地执照;通过法律手段,发展粮食和多种经营;召开劳模大会,奖励和表扬劳动致富;农民以互助合作的形式进行生产。同时,在全省各地推广新式农业,逐步推行机械耕作,试办拖拉机站,发展小型农田水利等,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到1952年,辽东、辽西两省农业总产值达到17亿元(产值均按各时期不变价格计算,下同),粮食总产量达到544万吨,比新中国成立前1943年分别增长18.9%和7.6%。辽东、辽西两省合并后的195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743万吨,比1952年增长36.6%。尽管1957年歉收,粮食总产量为587万吨,但仍高于1949年到1953年的任何一年;农业总产值为19亿元,比1952年增长11.8%;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09元,增长一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