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古兰经》中的女子继承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兰经》中的女子继承权 《古兰经》中的女子继承权《古兰经》作为伊斯兰法的最高法典,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在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女子享有继承权。伊期兰继承制度也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但财产所有人只能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三分之一,其三分之二须按法定程序继承。在法定继承人中,《古兰经》“妇女章”明确规定:女子同男子一样可享受父母及亲属所遗财产的一部分,无论所遗财产多寡,各人应得法定部分,男子可得两个女子的继承份额;夫死,若无子女,妻可得遗产四分之一,若有子女,妻可得遗产八分之一;死亡人若无子女,遗产由父母继承,父得三分之二,母得三分之一,若有子女,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死亡人若无父母和子女,只有兄弟姐妹各1人,可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若有更多的兄弟姐妹,可均分遗产的三分之一。此外,在《古兰经》中,穆罕默德还以真主安拉的名义,要求丈夫须将娶妻的聘礼作为赠品交妻管理使用,不得妻的同意,无权处置这部分财产。综上,《古兰经》中的财产继承,虽确定了男性优于女性的原则,女子的继承数量要比男子少,但它明确肯定了女子的继承权,对女子的财产利益予以重视,这与古代、中世纪很多国家将女子排除在法定继承人之外的法律相比,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古兰经》的继承制度,在伊斯兰国家普遍适用。19世纪50年代后,虽然伊斯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受到西方法律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基本没有触及到伊斯兰继承法领域。现代以来,许多伊斯兰国家在继续适用原继承法原则的情况下,通过改革,在保护妇女继承权利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如索马里的法律宣布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等。 ☚ 伊斯兰世界妇女的法律地位 外国法律中的亲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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