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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暂行报律”之争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暂行报律”之争

“暂行报律”之争

民初关于新闻立法的一场斗争。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在宣布废除《大清报律》的同时,为使报刊出版发行工作有章可循,特颁布了《暂行报律》三章:(一)出版报刊要向政府注册登记;(二)禁止进行破坏共和国体的宣传;(三)因失实而污毁个人名誉者,应予更正。该报律从加强对报刊出版的管理、维护共和制度的角度来说,显然是必要的。但未经立法机关批准,条文也过于简单。颁布后,“民主”空气甚浓的新闻界,在章太炎和《大共和日报》的挑动下,群起反对,认为内务部侵夺了国会的立法权,报律妨碍了报纸对政府的监督,是“钳制舆论”的专制之举。3月6日,上海中国报界俱进会和《大共和日报》、《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神州日报》、《民主报》、《天铎报》等联名致电孙中山并通电各埠表示抵制。次日,上海各报又同时刊出章太炎起草的《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一文,对报律条文逐一批驳,对临时政府大加攻击。孙中山获知此事后,以民主革命家的博大胸怀,当即于3月9日明令撤销该报律,表示了坚决维护言论出版自由的明确态度。这一事件,突出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政治上的幼稚和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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