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挂钩、差额包干”制
全称“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简称“大包干”。我国国家银行1980年以来实行的农村信贷资金计划管理制度,是对过去贷款“统收统支”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是: 将农村存款和总行下拨的信贷基金与各项贷款直接挂钩,由地方统一安排使用。总行与所属各级行共同协商一个原则办法,由上级行对下级行核定年末和年中两个存款或贷款差额。各级行在保证上交“存差”不减少,或不突破核定“贷差”的前提下包干使用。多吸收存款,多收回贷款,则可相应多增加贷款投放。由于这个办法是全部农村信贷资金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故称“大包干”。但这一办法仍然统得太紧,全国从1985年起,实行农村信贷资金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