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时期
指1958—1965年,我国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在这个时期,广西建成了一批骨干项目,主要有:柳州钢铁厂,西津水电站,南宁、柳州、桂林火电厂,东罗、合山煤矿,南宁冶矿厂,桂平、南宁糖厂等重点企业;建成大小水利工程5.9万多处,新增水利受益面积940多万亩,新增排灌动力机械6.8万马力。这个时期较大规模建设为广西工业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是,由于在经济建设中片面发展重工业,而且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加上自然灾害影响,给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困难,1958年至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减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