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tɕ‘i55qi55近视;窥视。《说文·目部》:“,察也。”段玉裁注:“《魏都赋》有 ‘吕梁’。、察叠韵。”《广韵·霁韵》七计切: “, 视也。”清钱大昕《恒言录》卷二《单字类》: “今人谓近视曰。”翟灏《通俗编》卷三十六《杂字》:“今谓短视曰近。”范寅《越谚》卷下《单辞只义》: “, 砌, 觑同。短视曰近眼。 欧阳公读书, 五行俱下, 但近觑耳。”谓“”音“砌”,而《广韵·霁韵》“”、“砌”、 “妻”同一小韵。民国二十四年《萧山县志稿》卷二十九《琐闻·方言谣谚》:“目短视曰近。音砌。《说文》‘察也’, 《博雅》 ‘视也’, 《集韵》 ‘衺视也’,或作䀙。”杨树达《长沙方言考》四十《》:“《说文》四篇上《目部》云: 瞟,也。敷沼切。又云: ,察也。戚细切。 《魏都赋》云: 吕梁。今长沙谓不正目而视曰, 谓从隙窥视亦曰, 读入声。”今川北等地仍谓近视、窥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