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凯恩斯的储蓄投资恒等论
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宣称,国民经济中储蓄与投资始终相等。他说:“收入等于本期产品的价值,本期投资等于本期产品中未作消费之用者一一那一部分产品的价值;储蓄等于收入减消费;只要大家同意这些用法,则投资与储蓄必然相等”(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6页)。即:
收入=产品价值=消费+投资
储蓄=收入-消费
故 储蓄=投资
凯恩斯这个理论有如下特点:
❶储蓄定义是相对于每一时刻的支出而言。在任何时刻只要是收入中未用于消费的收入均为储蓄。故储蓄为一时点概念。
❷储蓄与投资定义只适用于均衡静止状态。他说:“当然人们对于投资若干,储蓄若干所作决定,可能过于不正常,以致不能产生一个均衡价格,按此价格交易。在这种情况之下,产品既然不再有一个一定的市场价值,而价格又在零与无穷大之间,找不到一个静止点,故我们所用名词也不再适用”(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6页)。
❸储蓄与投资都是收入减消费,但二者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替代。因为在凯恩斯看来,储蓄行为与投资行为是互为不相关的两类人的行为,这两类人的行为动机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二者不能合并为一个名词。
❹储蓄与投资相等取决于收入水平。古典学派认为储蓄与投资相等取决于利率水平,只有当市场利率与自然利率相一致时,储蓄才与投资相等。而凯恩斯却认为“使储蓄与投资确保均等的,并不是利息率,而是收入水平”(转引自哈伯勒《繁荣与萧条》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16页)。
凯恩斯这一储蓄与投资相等理论一经发表,立即引起经济学界的极大反响,导致了储蓄投资理论史上一次关于储蓄与投资关系的空前争论。在这场争论中,A·P·勒纳、A·C·皮古和L·R·克莱因等是赞成派,支持凯恩斯储蓄投资恒等论;R·G·霍曲莱、罗伯逊、哈耶克、G·米尔达尔、J·R·希克斯和B·俄林等是反对派,坚持储蓄投资不等论,反对凯恩斯的恒等论;A·H·汉森、R·F·哈罗德、J·罗宾逊等人是折中派,认为储蓄投资恒等说和不相等说都是对的。因为在储蓄投资理论中,任何人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给储蓄和投资下定义。若有人可从支出落后来给储蓄和投资下定义,认为储蓄与投资不相等;另一人又可从国民收入来给储蓄和投资下定义,认为储蓄必然恒等于投资。由于这两人在给储蓄和投资下定义的出发点完全不同,故这两套储蓄投资概念没有任何内在联系,或者说是完全不相关的。这样显然前者不应该批评后者采用国民收入定义的储蓄投资恒等是错误的,而后者也不应当指责前者所提出的储蓄和投资不相等说是不正确的。上述各派引经据典,各持己见,谁胜谁负,难以分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