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服务劳动提供的无形劳动成果是不是物质产品
8. 服务劳动提供的无形劳动成果是不是物质产品
经济学界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服务劳动的结果形成产品。要突破只有物质产品才是产品的旧观念,社会产品的概念应予以扩充,它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实物形态和非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的总和。但是,对服务产品的性质的看法,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物质产品分作有形的 (实物形态的)产品和无形的 (非实物形态的)产品两部分,虽然形态不同,但都具有物质性。所以服务产品是物质产品。
另一种观点认为,长期以来,经济学界使用的“物质产品”概念指的是实物产品,这是因为在马克思的时代 (甚至在今天不少人的头脑中),受科技水平的限制,人们往往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有形体”的实物。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已经证明,实物并不是物质的唯一形态,物质等于实物的观点,虽然不准确,但为了照顾历史习惯,并表明服务产品的非实物性,所以不宜将服务劳动提供的无形产品称为物质产品。
第三种观点认为,社会生产分为物质资料生产和非物质资料生产两大类,服务产品是非物质资料,不应称物质产品而应称非物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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