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点示范推广项目与“百点示范”活动
重点示范推广项目, 是省农业厅从1972年开始, 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这种方式一直延续至今。27年来, 共组织推广重点示范推广项目526项 (次), 占同期农业科技成果总数的35%, 项目覆盖面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60%以上。重点推广项目的选择原则:
❶生产急需的农业技术;
❷投资少, 见效快, 效益高的技术;
❸适应范围广, 增产潜力大, 群众易接受, 能较快地在全省大面积推广应用的技术。重点推广项目的选定方法:
❶各级根据当地生产急需解决的技术疑难和生产中的问题, 推荐上报项目;
❷省里根据下面上报的项目, 结合省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与省情, 筛选、初定推广项目;
❸组织有关专家、科技人员, 根据生产实际论证确定项目后,行文下达实施。项目实施结束后, 组织专家、教授进行测产验收。项目完成特别好, 且有技术革新与改进的,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对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项目进行奖励。省农业厅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 从1980年起, 设立了 “农业技术改进奖”, 对完成项目好, 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年奖励一次, 发给奖状和奖金。
“百点示范”活动, 是省科委从1990年开始实施的。即每个县科委抓好1个科技示范乡 (镇), 省、地 (市) 科委在此基础上选择自己的示范基地, 由此形成全省的 “百点示范” 系统。1990年, “百点示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据85个乡统计, 全年共推广实用技术348项, 新增产值57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