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生
50年代主要采取社会招生办法,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考试录取。1957年9月全国中等农业教育行政会议确定,中等农业学校要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培养技术人才,各校重视从农村招收初中毕业生。1963年河北省在中等农业学校中实行“从公社来,回公社去” 的办法,即除从社会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统招统分”外,同时采取公社保送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学生毕业后仍回原社、队参加生产劳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一度停止招生,恢复招生后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 的办法,把政治表现作为录取学生的决定条件,轻视文化素质,考生质量降低。1978年后,贯彻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的原则,恢复正常社会招生。1984年改革招生分配制度,中专学校开始试办不包分配的农民中专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学制2年。同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开办多门类、多专业人才短训班。1988年全省18所农业中专学校在校生比1984年增加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