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南南合作的性质
30. 南南合作的性质
一种意见认为,南南合作在本质上不同于南北之间的剥削与反剥削、控制与反控制的旧的国际经济关系。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处于不发达状态,经济上、政治上的共同利益较多,有相互合作的愿望,一般不存在控制和反控制的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经济合作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新兴的国际经济关系。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不同类型的南南合作要具体分析。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显然是出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民族私利,而且往往在大难临头时才能真正合作。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则是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出发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
第三种意见认为,不论哪一种类型的南南合作,只有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只给一方带来利益的合作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援助,但总的说来,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参加南南合作同样要保证获得经济利益,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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