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衡
女,字侠斋,云南省大姚县人,1911年生。中国大学政治经济系、巴黎大学经济地理处自然地理系毕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第二十二期结业。1926年北伐时,曾被派往广东参加妇运工作。不久被派往云南,任国民党云南省党部委员兼组织部长。1937年在云南龙云部下任职,曾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民党组织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及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1941年任重庆北碚主持荣誉军人自治实验区主任。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5月任“反共侵略大同盟”首届执行委员。同年底去台湾,续任台湾当局“立法委员”,并任台湾“中华妇女反共抗俄联合会”委员、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1957年10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1963年11月、1969年3月、1976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4年2月在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