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贡华
湖北荆门人,1894年生。北京法政专门学校与日本明治大学毕业。1912年加入国民党。1925年起先后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委员,湖北公立法政专科学校、上海江湾大学、北京税务学校教授,《武汉评论》与《青年呼声》杂志主编,湖北、河北各训练班党义教师等职。1931年任海南岛琼山县县长与海口市市长。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内政部常务次长,并任全国内政会议副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设计委员,委员长侍从室秘书等职。1937年5月任甘肃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940年1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1944年7月任湖北省政府民政厅厅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当选为制宪 “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3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去台湾,续任台湾当局 “立法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