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成立后, 青海的中等农业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阶段。 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1) 创办提高时期 (1950—1958年)。50年代初,湟源畜牧学校与湟源民族畜牧学校合并为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 1956年夏, 创建西宁农业学校和西宁林业学校。 1958年春, 两校合并为西宁农林学校。 1956年新建了西宁水利学校, 1958年更名为西宁水利电力学校。 青海中等农业教育初具规模, 教育教学步入正轨, 为青海省农、林、牧生产第一线培养了一批合格、 实用的技术人才。 (2) 停顿倒退时期 (1958—1976年)。 这时期国内政治运动不断, 青海省的中等农业教育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倒退。在 “大跃进” 时期, 各校违背教育规律, 纷纷争办高等学院, 盲目扩大招生规模。 接着遇到3年暂时困难, 西宁农林学校、水电学校等多数学校停办, 学生停学回家。 “文化大革命”期间, 各校 “停课闹革命”, 师生中组织各派进行政治斗争,教学、科研被搁置起来, 多年形成的教学规章制度被废除殆尽, 教学设施严重破坏。 并经多次的合并, 撤销后无法进行正常教学, 加之学生不参加考试, 全部为推荐上学, 教学质量很难保证。 这一时期青海省的中等农业教育受到极大的破坏, 元气大伤, 已近崩溃的边缘。 (3) 健康发展时期 (1976—1997年)。 粉碎 “四人帮”,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 进一步确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青海省中等农业教育逐步进入了恢复、 提高、 发展时期。 ❶过去停办的中等农业专业学校纷纷恢复办学。 1982年西宁农林学校重新建校, 更名为青海省农林学校。 1984年正式招生, 设农学、 林学、 农业经济与管理三个专业, 共招生120人。 停办19年的西宁水利学校于1981年恢复办学, 1982年更名为青海水利学校。 设农田水利、 水工建筑、 水文三个专业, 在校生240人。 1981年6月,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青海分校成立。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青海省中等农业教育走上了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道路, 办学规模不断壮大。 ❷各中等农业专业学校根据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根据农牧区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办学。 青海省水利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按需设置专业, 调整部分不适应专业, 新增土地管理、园艺、 牧业经济管理等专业。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模糊专业界限, 由主干专业派生出许多方向性专业, 改狭窄专业为一专多能专业, 培养复合型人才。青海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多层次办学, 除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外, 充分利用附设在州、县的分校广泛开展 “绿色证书”培训。 ❸针对中等农业专业教育发展基础薄弱,师资缺乏, 经费和实习实验设备严重不足的状况, 各校发扬高原人吃苦耐劳, 无私奉献精神, 边教学、 边建设, 多渠道筹措资金。青海水利学校地处偏远, 师生教学、 生活不便, 在水利部和中共青海省委、 省政府的支持下, 1997年迁入位于西宁西川南路的新校址。与此同时, 教师绝大部分具有相应的学历、 职称, 员工居住、 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❹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各校积极探索学校管理、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坚持为“三农”服务, 注重实践性教学, 他们推行的能力教育体系改革——牧医专业模块化改革, 达到全国农牧学校的先进水平。 经过几十年办学, 形成 “创业、求实、奉献” 的牧校精神, 成为教育、畜牧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先后被评为 “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 到1997年, 全省从事青海省中等农业教育工作的教职工有450名, 学生达2000余名, 各类图书达15万册, 教学实验设施500余台 (件), 年办学经费达500万元, 共设置17个专业, 各类实习基地30余处, 每年向农牧区输送专业科技人才达600余名, 为青海省的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 农村教育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1)调整发展时期(1949—1957年)。1949年4月,南京解放,5月份,南京市军管会接管中央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更名为国立南京大学。1950年5月,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校,归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直接领导。江苏省立教育学院与江南大学,由苏南行政公署接管,南通学院由苏北行政公署接管。 1951年10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决定,私立金陵大学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合并为公立金陵大学,由人民政府接管。至此,金陵大学农学院结束了长达33年的教会学校历史,正式成为中国人民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3年中,全省高等农业院校共培养毕业生120名。 1952年7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农学院长会议,讨 论了农学院的方针任务、专业设置、院系调整等重大问题。会议提出了农林院校调整的具体方案。 1952年5月,中国共产党苏北区委员会和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根据党中央和政务院关于从1953年起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的规定,为使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适应大规模、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确定了“以培养工农业建设人才和学校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的方针,经中共中央华东局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决定建立3所大专院校,即苏北农学院、苏北医学院和苏北师范专科学校。 经过调整,院校布局趋于合理,院校的数量和规模得到发展,毕业生的专业结构较为确当。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江苏省农业院校培养出来的人才,人数较多,质量较好,人才的专业结构基本符合生产上的要求。 (2)起伏时期(1958—1966年)。1957年8月,国务院召开高等农业院校转移领导关系的会议,决定把高等农业院校由高等教育部转移给农业部领导,两个月后,根据高等教育部、农业部发出的联合通知精神,将南京农学院的领导,改为以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为主,和农业部实行双重领导。 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伟大胜利以后,发展生产力,全面开展经济建设,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业教育,已成为客观要求。但由于当时指导思想上片面强调主观意志的作用,导致农业生产出现浮夸风现象,农业教育盲目大发展,院校以教学为主的原则也受到破坏。在当时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学校政治运动频繁,师生长期带课下乡劳动,在教学上,减少普通课,缩小专业的知识面,减少课堂教学与实验室实习,取消教学实习,片面强调系统生产劳动,提出师生共同编写教材,从而破坏了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以致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1960年冬,党中央根据当时农村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问题,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农业教育遵照这个方针和坚决压缩城市人口的指标,1961—1962年,对院校进行第二次大调整。 1961年,高等教育部制定了 《高等学校工作六十条》,规定了一系列办好学校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制度,再次明确了“必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学校的教学秩序渐趋稳定,教学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3) 停顿受挫时期(1967—1976年)。1966年发动了“文化大革命”运动,高等农业院校全部停课,停止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达10年之久。 1971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会议提出的 《关于高等学校调整管理体制和专业设置的意见》,1971年11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南京农学院搬迁扬州与苏北农学院合并,成立江苏农学院。两院合并后,于1972年恢复招生。与全国院校一样,入学文化水平降至初中,采用基层保送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新生水平很不一致,有的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学制还从4年缩短为3年,造成教学上的困难,质量明显下降。 1975年春,江苏省教育局在南通召开 “学习朝农教育革命经验,创办五 ·七农业大学现场会”,决定全省建立徐州、淮阴、盐城、南通、苏州、镇江6个地区五 ·七农业大学。此外,几乎每一个县以及一部分公社也办起了县 (公社) 五·七农业大学。 1975年4月,江苏省委及扬州地区委员会作出决定,要江苏农学院离开扬州到农场办学,并规定2/3的教师留扬州地区,其余的支援各地五·七农业大学。同年7月,决定江苏农学院搬迁仪征县青山重新建校。 地区五 ·七农业大学先后招生两次,第一届是1975年春季招生,1976年底毕业;第二届是1977年春季招生,1979年2月毕业,两届共招生3 000多人。由于当时普教学制缩短(小学5年,中学4年),高校招生采取推荐办法,在所谓“大学大家学”的极“左”思潮下,小学毕业生也可以进大学,另一方面,按“朝农道路”,把农大办成“同走资派斗争的工具”,学校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4)全面发展时期(1977—1995年)。1976年,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通过拨乱反正,整个教育事业逐步走上恢复发展的新时期。1977年,农学院恢复招收本科生。1979年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给农林部党组、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发了电报,同意南京农学院在南京江浦原分院校址复校,在卫岗成立研究部(后又同意在卫岗原地复校)。2月7日,中国共产党农林部党组、江苏省委联合文件《贯彻中央关于南京农学院复校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指出:“两校分设后,南京农学院为部属重点高校,可在卫岗原址招生办学,江苏农学院名称不变,仍属江苏省领导”。南京农学院复校后教学科研工作恢复与发展迅速,1984年经教育部和农牧渔业部批准,改名为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并列为国内3所教学与科研并重的重点农业大学。 恢复后,南京农业大学紧密联系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把改革人才培养的要求与方法作为教育现代化的中心内容,大力推进专业结构向综合化发展,课程体系向开放型发展,校内实践性教学向参加社会实践发展,教学管理向实行和完善学分制发展。 拨乱反正后的江苏农学院,保持和发扬了办学的优良传统,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坚持教学、科研、推广三结合的办学方向;坚持“三基本”的训练方法;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善于解决生产和科研中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 1949—1990年的42年中,南京农业大学(包括金大农学院)共毕业各类专业学生15 497人,江苏农学院从1952年开办起到1995年的46年中,共毕业各类学生13 000人。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 教育改革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1)调整发展时期(1949—1957年)。新中国成立后,原苏州、江阴、宜兴、南通4所高级农业职业学校,由当地人民政府接管,在业务上受苏南、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文教处的领导。1951年6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会议明确了中等技术学校的领导关系,主要由业务部门领导为原则,教育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处于1952年秋正式设立农业教育科,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处也设有专人进行管理,农业部门开始管理起中等农业学校。 1953年4月,高等教育部、农业部、林业部发布《中等农林技术学校1953年调整原则》。根据《原则》中关于“全国中等农林技术学校的调整整顿方式,以大区为单位,统一考虑制定全区的调整方案,以省为范围,具体进行调整”的精神,1953年开始,全省展开了全面调整。把性质相同的科进行调整,逐步达到单一化、专业化的目的,以集中人力物力。将设置不当的学校予以停办,私立学校原则上改为公立,同时进行调整。经过调整,中等农校所设专业趋向单一,学校规模得到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共培养大专毕业生1 067人,中专3 143人。 (2)起伏时期(1958—1966年)。1958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根据《规定》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和发展,由地方自行决定,……过去国务院或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适用的教育规章、制度,地方可以结合当前工作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决定存、废、修订,或者另行制定适于地方的制度”的精神。江苏省中等农业学校的管理权力由江苏省农业厅下放到专区、市,各学校的设置与停办,只要专区、市提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即可,至于专业设置的调整、招生分配计划、教师的调动、校长的任免以及教育经费、基建投资等重大事项,统一由专区、市决定。农业教育体制的下放,给农业教育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局面。 1958年在全省各地区农、工、医、师专科配套的指导思想下,除扬州农校外,各中等农校全部 “戴了帽”,办起了大专院校6所,与中等农校并存,“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宜兴农校戴上宜兴农林学院的帽子,南京市新办了南京农业专科学校一所,各县也普遍开花,办起了农业大学或农业学校,各个农业院校也纷纷增设了许多专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学生数大幅度上升,1960年农业高校招生2 036人,比1953年的219人增长8.2倍,比1957年的537人增长2.4倍;在校学生人数6 478人,比1953年的1 030人增长5.2倍,比1957年的2 945人增长1.2倍; 中等农校在校学生数13 713人,比1952年的2 105人增长5.5倍,比1957年的7 877人增长74%。这样的发展规模和速度,非但超出农业事业经费的承受能力,而且新生质量下降,学校的师资、校舍、设备都不能满足最低要求,导致质量明显下降。 1961—1962年,根据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以及《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五十五条》,对院校进行了第二次大调整,江苏各专区、市新办的7所大专农业学校全部停办,南京农业专科学校于1961年并入南京农学院,其余专科于1962年停办。中等农校,不仅县、社办的全部停办,部分老校也同时停办,在校学生数随之大幅度减少。1962—1963年,中等农校在校学生仅1 155人,为1960年高峰年的1/12,高等农学院新办的专业也停止招生,办完结束,各中等农校1958年新设的专业,也随着学校的调整而取消。 (3)停顿受挫时期(1967—1976年)。文化大革命的10年间,江苏中等农业教育全面中断,中等农校全部解体,所有学校,无一幸免,教师遣散或下放,土地校舍被占,仪器设备散失,灾难惨重。 (4) 全面发展时期 (1977—1995年)。1978年9月,继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后,农林部召开全国中等农业教育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关于大力恢复、整顿和积极发展中等农业教育,加速培养农业技术人才的问题。同年7月江苏省内各级五·七农大的领导管理体制由省教育部门转移给农业部门,并决定在徐州、淮阴、盐城、南通、镇江地区的5所五·七农大和泰州畜牧兽医学校恢复招收中专生。1979年3月撤销五 ·七农大建制,除徐州农校迁回原址外,淮阴、盐城、南通3所农校就地恢复,1979—1980年6月,省政府分别批准恢复苏州农校和句容农校,1981年3月,又批准恢复扬州农校,学生全部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分配计划。从此结束了江苏近20年中等农校中断毕业生分配的历史。在各中等农校的管理体制中,苏州、句容两农校及泰州牧校均属省、市双重领导,以省为主,其余各校则属省、市双重领导,以市为主。1995年4月20日,经省政府批准,泰州牧校更名为江苏省畜牧兽医学校。1949—1995年,全省8所中等农 (牧) 业学校共毕业学生43 200人,其中包括大专毕业生3 546人。此外其他各类农校共毕业大专、中专生约25 000人。 至1995年,全省中等农 (牧)业学校,由过去的8个专业发展为42个专业,初步形成了农科、工科、财经及应用文科等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合理,直接为农村经济服务的框架。在办学形式上,有普通中专、职工中专班、委托代培中专班、农业师资班、干部培训班和技术人员进修班等。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 教育改革与实践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成立以后,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原有的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对民办和私立学校陆续作了调整,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措施发展和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1951年苏北行政区颁发了《奖励群众集资办学暂行办法》,鼓励和奖励群众办学。1952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之后,全省中小学得到加强和发展,同时,还兴办了一批工农速成中学,部分普通中学增办了夜中学。1955年,省教育厅拟订了《普及小学教育初步规划》,规划到1963年全省普及小学教育。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全省普通中学形成了一次发展的高潮。到1960年,全省小学已发展到44 153所、在校学生630万人;中学发展到1 855所、在校学生81.62万人。1965年,根据全国农村半农半读教育会议精神,江苏又兴办了一大批耕读小学,解决家境困难、多子女家庭的小孩上学的问题。同年,江苏将一批农村初级中学改办为职业中学,在农村特别是一些过去从来没有中学的地方新办了中学,广大农村高小毕业生得到了上学的机会,从而促进了经济落后地区文化水平的提高。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966年,全省有小学56 912所、在校学生587.7万人;普通中学3 542所、在校学生85.91万人;农业及职业中学4 818所、在校学生32.09万人(1965年)。全省基本形成比较合理的基础教育体系。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教师下放,学校管理混乱,教育质量严重下降。1978年统计,全省有18 632所小学附设初中班,占小学总数的1/3,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1.2%,比“文化大革命”前的77.4%下降了66个百分点;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33%,比“文化大革命”前下降了33个百分点;中小学民办教职工占教职工总数的52.7%,超过了公办教职工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10几年的努力,全省中小学教育的结构、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质量等有了较大改善和发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以后,省人大第六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当年9月通过并颁发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88年,省教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了《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全省各地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到1996年底,江苏率先在全国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比规划提前2年。 1996年,全省共有小学25 836所(其中县镇以下24 005所)、班181 487个(其中县镇以下161 595个)、在校学生687.82万人(其中县镇以下603.54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81%;全省共有初中学校3 294所、初中班级52 060个,在校学生269.47万人(其中县镇以下229.87万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升学率为96. 6%;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升学率为61. 22%; 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小学为99. 72%、初中为97.53%;教师学历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学历的比例,小学为91. 17%、初中为80.78%。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 其他教育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江西的农村保险事业, 经历了初创、停办、发展三个阶段: (1)初创阶段(1949—195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2日成立,同年12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分公司)。省分公司成立后,1949年12月在南昌、温家圳等地,试办火灾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以后逐年开办了耕牛、养猪、棉花、甘蔗、家庭财产、企业财产、人身保险等10多种农村保险业务。到1958年,全省实现保险化的县(市)达40个。 (2)停办阶段(1959—1978年)。1958年10月,全国财贸会议认为,人民公社化以后,保险事业的作用已经消失,决定除国外保险业务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立即停办。1959年1月1日,省财政厅宣布撤销全省保险机构,停办全部国内保险业务。时间长达20年。 (3)发展阶段(1979—1995年)。1979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同年10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1980年,恢复地(市)、县保险机构,逐步开办农村各种财产保险、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到1995年,全省各地(市)、县(市、区)都设有保险支公司,重点乡(镇、场)设了保险办事处,一般乡(镇、场)设有专职或兼职保险代理处2 400多个,专职和兼职代办员3 500余人,全省形成了纵横相连的保险网络,为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到1983年底,农村已开办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耕牛、奶牛保险、简易人身保险等10多个险种,承保各类财产21亿多元,收入保费758.2万元,处理各种赔案3 120件,支付赔款551.4万元。1984年国发151号文,1985、1986年的中央1号文及1987年的中央5号文等文件,均指示要大力兴办农村保险事业,全省各级公司学习、宣传、贯彻上述文件精神,险种日益增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涉及到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各行各业,保险业务发展较快。1992年,农村已有140多亿元财产和497万余人得到了保险保障,保险业务总收入达19 480万元,比1983年增长39倍,当年共支付农村财产保险赔款11 429万元,支付人身险死亡、伤残、医疗和养老金2 102万元。到1995年,在农村开办的保险达70余种,基本上做到了农民需要什么保险,省分公司就尽快设计开发这个险种,对发展农业生产、安定农民生活、增进社会福利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农险种类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1) 恢复发展阶段 (1949—1965年)。1949年6月16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后, 由省建设厅主管农业生产事宜, 并接管伪省农林试验总场, 揭开了江西农业技术推广的新篇章。1950年1月1日, 省农业厅从省建设厅分立出来; 同年2月, 成立江西省农业科学研究所; 6月 16日, 江西省良种公司成立, 负责全省种子管理工作; 9月1日, 江西省农业厅改名为江西省农林厅。1953年3月4日, 省农林厅下发了《关于设置专、县农业技术指导站的通知》。当年, 全省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96个, 其中综合性农技推广站60个, 畜牧兽医站29个, 家畜改良站7个。另设鱼种场9个, 水产场5个, 共有职工1 277人, 其中科技人员400多人。1955年4月, 成立江西省植物检疫站。1956年, 九江、赣州、樟树、吉安、上饶、南昌市、景德镇市先后成立植物检疫站, 作为省植物检疫站的派出机构。截至1956年底, 经过调整, 全省农牧渔系统建立省、地、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642个, 其中: 农业技术指导站418个, 种子站88个, 植物检疫站9个, 病虫测报站6个, 畜牧兽医站88个, 家畜检疫站7个, 家畜改良站和兽医诊断室各1个, 园艺场10个, 鱼苗鱼种场及其他站14个,共有技术干部3596人, 平均每站有技术干部5~6人。除少数山区县外, 基本上达到一区一站。1956年, 全省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部分社、队建立了群众性的农业科学实验所、站、组, 聘请省、地、县三级特约研究员, 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1963年3月, 省农业厅根据农业部的部署, 对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了整顿、充实和加强。到1965年, 全省农业技术机构达805个, 其中农技推广站98个,种子站95个, 植保植检站45个, 会计辅导站98个,畜牧兽医站96个, 农机管理站82个, 原种场104个,种畜种蜂场38个, 鱼种鱼苗场84个, 沼气等其他站65个, 职工人数达39 149人, 其中科技人员4 275人。当时, 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也蓬勃开展。据1966年统计, 全省社队科学实验小组9.17万个, 参加科学实验的人数达63.8万, 省、地、县三级有特约研究人员4 837人。 (2) 曲折前进阶段 (1966—1978年)。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瘫痪, 农技推广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68年9月, 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决定, 撤销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 科技人员下放农村锻炼; 10月撤销江西省农业厅, 成立江西省农业服务站, 将农业、林业、农垦、水利、气象等部门合并在一起, 直属于省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 主管全省农林牧渔业和水利、水电、农垦、气象等部门的行政与技术业务。从此, 农技推广工作仅徒有虚名。1972年, 撤销省农业服务站, 成立江西省农业局 (后改名为江西省农牧渔业厅、江西省农业厅),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才开始恢复或重建。1974年建设四级农科网, 县设农科所, 公社设农科所 (站), 大队设农科队, 生产队设农科组, 成为群众性的科学实验组织。同年11月26日, 省农业局和省科委联合在萍乡召开了 “全省四级农科网经验交流会”。通过会议精神的贯彻, 建立和健全了四级农科网。到1978年底, 全省建立县农科所88个, 公社农科所 (站)1 700多个, 55%的大队建立了农科队,5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农科组, 全省有群众性的科学实验组织12万多个, 参加科学实验活动的人数达51万余人, 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农科网, 为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 (3) 整顿提高阶段 (1979年以后)。一是, 进行县、社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为适应农村的新形势, 1982—1983年, 省农牧渔业厅和科技干部管理局对1981年登记造册的4 183名公社农技员进行考试、考核, 评定技术职称, 评出一级农民技术员989人, 二级农民技术员1 120人, 三级农民技术员780人, 见习农民技术员496人, 助理农民技师51人, 由省农牧渔业厅发给 “农民技术员职称证书”, 后来又给他们解决 “农转非”、岗位津贴(浮动工资) 等问题, 改革和健全了县、乡农技推广体系。到1983年底, 全省有国家兴办的全民性质的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776个, 科技干部4 207人(详见表6-2-1); 另有农牧渔业良种场、水产场337个, 科技人员 1243人 (详见表6-2-2); 社(乡) 办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6 116个, 职工32 944人; 村有科技小组和示范户47万户, 农民技术骨干达26万人。详见表6-2-3。二是, 建立省、地两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为加强全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984年成立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隶属于江西省农牧渔业厅。此外, 还设有江西省植保植检站、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站 (与种子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接着, 又成立了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江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地 (市) 一级有赣州、萍乡、景德镇、鹰潭4地 (市)先后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他地 (市) 农技推广工作, 由地 (市)农业局科教 表6-2-1 国家兴办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人员统计 机 构 名 称 | 机构数 (个) | 固定职工人数 (人) | 合计 | 管理人员 | 科技人员 | 工人 | 全省总计 一、 农业 农业技术推广站 种子站 (或公司) 植保 (植检) 站 病虫测报站 土肥工作站 | 776 457 94 95 88 22 32 | 10 609 4 397 1 304 936 493 65 142 | 1 495 973 87 239 21 4 12 | 4 207 2 924 1 056 515 431 60 120 | 4 807 500 161 182 41 1 10 | 经济作物站 | 21 | 134 | — | 113 | 21 | 经营管理站 沼气等其他站 二、 畜牧业 家畜检疫站 畜牧兽医站 家畜改良站 | 90 15 90 5 80 5 | 1 215 108 903 44 829 30 | 594 16 100 2 93 5 | 561 68 702 33 659 17 | 60 24 95 9 77 8 | 三、 水产业 | 46 | 245 | — | 61 | 84 | 水产技术推广站 | 46 | 245 | — | 61 | 84 | 四、 农机化 农机管理站 | 95 95 | 2 186 2 186 | 422 422 | 269 269 | 1 495 1 495 | 五、 县级科研所 | 88 | 2 878 | — | 244 | 2 634 | 农科所 | 66 | 2 554 | — | 193 | 2 361 | 水产科研所 | 16 | 296 | — | 38 | 258 | 农机科研所 | 6 | 28 | — | 13 | 15 |
资料来源:1.江西省农牧渔业厅劳动人事处1983年农牧渔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职工人数和工资年报。 2.水产技术推广站包括全省各级农业、水产行政部门的水产站在内 表6-2-2 国营农牧渔良种、水产场职工人数统计 机 构 名 称 | 机构数 (个) | 固定职工人数 (人) | 繁育基地 积 (公顷) | 繁育推广良种 | 合计 | 管理人数 | 科技人员 | 工人 | 全省总计 一、农业 1.国营良 (原) 种场 2.国营果树园艺场 | 337 141 90 47 | 44 540 29 121 20 124 8 092 | 1 710 1 287 847 423 | 1 243 820 628 184 | 41 582 27 041 18 649 7 485 | 56 003.2 11 928.4 6 092.5 5 835.9 | 水稻良种804万千 克, 棉花良种16.9 万千克, 油料良种 30.6万千克, 良种 苗木1 164万株, 蚕 种28 700张 良种猪19 958头 ; 良种牛951头 | 3.蚕种站 | 1 | 150 | 4 | 1 | 145 | — | 4.茶场 | 3 | 755 | 13 | 7 | 735 | — | 二、畜牧业 | 93 | 6 351 | 423 | 303 | 5 620 | 5 505 | 1.畜牧场 | 57 | 4 901 | 296 | 242 | 4 343 | — | 2.种畜 (禽、蜂) 场 | 36 | 1 450 | 132 | 61 | 1 257 | — | 三、 水产业 | 103 | 9 068 | — | 120 | 8 948 | 38 569.7 | 鱼苗50 343万尾 | 1.鱼苗鱼种场 | 66 | 2 169 | — | 22 | 2 147 | 11 236.4 | 2.水产场 | 37 | 6 899 | — | 98 | 6 801 | 27 333.3 |
资料来源:1.江西省农牧渔业厅劳动人事处1983年农牧渔业国家机关、企事业职工人数和工资年报。 2.繁育基地面积、繁育推广良种数据来源江西省农牧渔业厅计财处财务统计 表6-2-3 社办农业技术推广繁育机构和人员统计 机构名称 | 机构数 (个) | 职工人数 (个) | 合计 | 国家科技人员 | 农业技术员 | 农业工人 | 农业技术推广站 | 1 162 | 8 440 | 1 003 | 5 236 | 2 201 | 经营管理站 | 649 | 1 457 | 681 | 776 | — | 农机管理站 | 1 566 | 7 997 | 148 | 7 | 7 842 | 畜牧兽医站 | 1 566 | 11 564 | — | 11 564 | — | 种子繁育基地 | 646 | — | — | — | — | 鱼苗鱼种场 | 537 | 3 486 | — | 414 | 3 072 | 全省合计 | 6 116 | 32 944 | 1 832 | 17 997 | 13 115 |
资料来源: 江西省农牧渔业厅各业务处统计资料。科协调粮油、植保、土肥、种子、经作、能源环保等科 (站) 进行。三是, 建立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80年, 江西省第一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后, 又分期分批建设地、县两级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般由农技、土肥、植保、经作、种子等站组成, 有的包括县农科所、农干校、培训学校等。截至1996年底, 全省建立地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个, 县级农技推广中心64个。尚未建立 “中心”的地县, 仍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技推广工作。四是, 建立、健全乡 (镇) 农技推广机构。1987年, 省政府决定, 用2~3年时间, 普遍建立健全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中枢, 乡农技推广站为骨干,村农技服务组和村民小组的示范户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同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科技服务组织。1991年, 省编制委员会、省农牧渔业厅联合发文, 对全省乡 (镇)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 “三定”(定性、定编、定员)。明确规定乡 (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包括乡 (镇) 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简称农经站)、农机站、水产站机构 (简称农业五站), 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实行乡 (镇) 与县农业主管部门双重领导,行政工作由乡 (镇) 政府领导, 业务由县农业主管部门指导, 农技干部的配备应征得农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到1996年底, 全省有乡 (镇) 农业五站6 462个, 其中农技站 (含农经站)2 933个, 畜牧兽医站1 528个,农机站1 244个,水产站757个;共有科技干部13 619人;另招聘干部11 250人。详见表6-2-4。 村农业技术服务组为民办合作制农业技术推广组织, 一般每村由3~5名农民技术员组成。有如下5种类型: ❶综合性服务组; ❷农业技术服务组; ❸农业技术服务队; ❹农户自办服务队; ❺农户自办的协会、研究会。到1992年底, 全省有村农业技术服务组1.8万个, 专业协会、研究会3 692个, 有村级农民技术员2.73万人, 协会、研究会会员5.61万人,科技示范户35.6万户。这支强大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为江西农业持续稳定增产起了一定的作用。 表6-2-4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技人员统计 分 类 | 农技 (含农经) | 畜牧 | 水产 | 农机 | 小计 | 机构 (个) | 省级 地级 县级 乡级 小计 | 15 76 535 2 933 3 559 | 2 19 102 1 528 1 651 | 2 7 61 757 827 | 0 9 74 1 244 1 327 | 19 111 772 6 462 7 364 | 科技人员 (人) | 省级 地级 县级 乡级 小计 | 126 559 3 580 6 646 10 911 | 84 114 670 5 460 6 328 | 15 38 265 516 834 | 0 40 407 997 1 444 | 226 751 4 922 13 619 19 517 | 乡镇五站 聘用干部 | | | | | 11 250 |
资料来源: 江西省农业厅人事处1996年劳动人事年报。 全省农牧渔业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通过整顿与建设, 已形成完善的网络和比较强大的队伍。据统计, 1997年底, 全省有农技推广机构7 503个, 推广人员39 437人, 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20 877人 (正高29人, 副高798人, 中级职称3 569人, 初级职称9 115人)。详见表6-2-5、表6-2-6、表6-2-7。 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截止1999年, 全省省、地、县三级, 已建立林业科技推广站107个, 共有职工1 241人, 其中科技人员737人。其中有机构、有人员、有项目、有基地、有经费的 “五有站” 33个。此外, 全省还有1 124个乡 (镇) 林业工作站, 承担了林业技术推广职能。全省已形成省、地 (市)、县(市、区) 和乡镇推广网络, 担负着全省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主要推广项目和成果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1) 调整发展阶段 (1949—1957年)。新中国成立之初, 中正大学易名为南昌大学, 江西省立农业专科学校并入南昌大学农学院。1950年, 省人民政府将省立水利专科学校并入南昌大学工学院。1951年, 江西信江农业专科学校转为公立, 迁校南昌县莲塘镇,改名南昌农业专科学校。1952年全国院校大调整, 南昌大学农学院与江西兽医专科学校、南昌农业专科学校合并, 森林、畜牧、水利专业移入华中农学院, 又将豫、湘、桂三省农学院的兽医专业调入, 成立江西农学院, 隶属国家高教部领导, 面向全国统一招收本、专科生, 毕业生统一分配。院长杨维义是国家最早的学部委员 (院士) 之一。兽医专业是全国重点专业, 1956年, 全校在校学生800人。 中等农业教育方面, 1953年, 省林业学校及樟树、上饶、吉安、赣州4所农业学校相继成立。1956年8月, 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建立。1957年, 全省中等农林学校在校生达4 756人。 (2) 改革试验阶段 (1958—1965年)。1958年6月9日, 根据省长邵式平倡议, 在南昌林业学校 (今江西农业大学所在地) 创办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以下简称 “共大”), 汪东兴任党委书记, 刘俊秀任校长。学校以半工半读、勤工俭学、学习与劳动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为办学方针, 培养农、林、牧、渔、工等方面 “又红又专” 的应用型人才, 以树立国家农业教育的典范。学校设立林学、农学、牧医、山区工业、社会科学、数理化6个系科, 招收17~23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工人、农民、士兵和公社干部, 面向沪、川、豫、粤等14个省 (市) 招收学员。学校在奉新、德安等地建立大港林场、南湖农场、瓜州农场、将军洲农场等4个基地, 解决粮食自给和办学经费问题; 又以地、县国营垦殖场为基础, 举办分校30余所。8月1日开学时, 总校、分校共有学员1.1万人。1959年, “共大” 分校增加到83所。1961年, 调减为23所。“共大” 在办学过程中,曾得到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谭震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文化大革命”前夕, “共大” 分校达到112所, 学员近3万人。在此期间, 还调整了其他院校: 1958年成立的省水利电力学院, 1962年改为水利电力学校; 1959年成立的宜春农学院, 1965年改为宜春地区农业干部学校; 1958年, 江西农学院在赣州、抚州、宜春设立了3所分院。 1958年, 根据中央提出的 “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 的要求, 全省兴办了1 506所农业中学,在校生56 464人。到1960年底, 调整为752所, 在校生50 449人。1963年, 农业中学减少到69所, 在校生3 514人。此间, “共大” 调整办学体制和办学层次, 总校办大专, 省、专属分校办中专, 中专以上学生的招收、分配纳入国家计划; 县属分校办初等技术教育, 实行 “社来社去”。到1965年, 农业中专在校生仅剩100人, 农业中学却增至1 903所, 在校生达70 592人; “共大” 分校增至112所, 遍及全省各县,在校生有5万余人, 初步形成多层次农职业技术教育网络。在此期间, 其他中等学校的调整是: 1960年,樟树农校从宜春农学院剥离, 回清江县原址办学;1961年, 南昌市农校停办, 江西水产学校并入赛城湖垦殖场。 (3) 挫折停滞阶段 (1966—1976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展以后, 江西农学院停止招生,90%的师生下放农村劳动。1968年4月, 宜春地区农业干部学校与宜春地委党校合并, 改名宜春地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69年9月, 江西农学院并入 “共大” 总校。1970—1977年, “共大” 招收 “工农兵”学员2500余人。1975年4月, 宜春地委在原宜春农学院旧址建立地区 “五·七” 干校。 “文化大革命” 10年间, 全省28所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撤销16所, 18所 “共大” 分校停办, 相当部分的 “共大”分校与城市下迁的普通中学合并, 农业中学、半工 (农) 半读中等学校、职业中学被撤销,从事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教师大批下放农村。一些工厂、机关搬进校园, 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实验仪器、生活设施和办公用品损失一空。1973年, 开始恢复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1975年, 国家整顿教育, 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恢复22所, 与 “共大” 总校和分校合并的学校回原址办学。 (4) 稳步发展阶段 (1977年以后)。1978年, “共大”定为省属全国重点大学。同年, 参加恢复高考后的全国统一招生, 结束半工半读式办学。同年7月,江西省水利电力学校设立大专班, 10月定名为江西省水利电力学校大专部。1979年4月, 宜春地区五七干校撤销, 恢复宜春农业干部学校。1980年5月,“共大”实行全日制, 各分校全部脱钩。11月, “共大” 改名为江西农业大学。同年8月, 在江西省水利电力学校大专部基础上, 成立独立的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 1983年12月又更名为江西省水利专科学校。1985年2月, 宜春农业干部学校改办宜春农业专科学校。1987年1月, 江西省水利专科学校由国家水电部接管, 定名为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1980年,全省有农林中专学校12所, 占普通中专学校的20.3%; 有 “共大”分校、农业中学共136所, 占全省职业中学99.3%。到1997年, 全省有高等农业学校4所, 中等农、林、水、气中等专业学校16所;有农职业中学202所, 占职业中学总数的43.43%。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高等农业教育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文化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先后建起了负有组织、指导、辅导农村文化工作的文化事业机构。省、地 (市) 两级设群众艺术馆, 县 (市、区)设文化馆, 乡 (镇) 设文化站。从此, 揭开了农村文化发展的新篇章。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县以下文化机构设置与主要工作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江西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可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17年,是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创业期。这时期的显著特点:电影放映单位经营性质由私营改造成国营;电影发行放映的经营管理体系在全省逐步建立起来;各地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一系列电影发行放映人员培训班。第二阶段是“文化大革命”10年,是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停滞期。这一时期,主要是放映革命样板戏和新闻纪录片。第三阶段是“文化大革命”后到1995年,是江西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期。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拨乱反正”的深入开展,全省电影发行放映事业迅速恢复发展,数以千计的农村放映网点迅速建立,为普及电影,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放映单位,由1949年的6家私营电影院发展成为1995年的1 859个电影院(队),全省放映107 778场,观众达23 383千人次。但是,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消费选择的多样化,90年代中后期,农村电影市场日渐萎缩,观众人数和放映收入年年下降,农村放映网点逐年减少,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有待于解决。 ☚ 1.新中国成立前 三、农村旅游业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1) 恢复创建阶段 (1949—1952年)。这个阶段,面对卫生机构少, 卫生队伍素质差, 疾病肆虐, 广大城乡严重缺医少药的状况,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 “面向工农兵, 预防为主, 团结中西医, 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 的卫生工作方针 (下称 “四大方针”), 建立各级卫生行政机构, 整顿提高原有医疗卫生组织,制订卫生工作发展规划, 大力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大搞爱国卫生运动, 以防治天花、霍乱等烈性传染病为重点, 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防治, 改善农村卫生状况。1950年, 全省消灭了霍乱和人间鼠疫。至1952年底, 全省卫生机构发展到 1 517个, 县卫生院平均有病床18张, 全省卫生专业人员发展到20 874人, 分别比 1949年增长9.7倍、16倍和4.87倍。 (2) 稳步发展阶段 (1953—1957年)。这个阶段,全省各地继续贯彻卫生工作 “四大方针” 和 “整顿巩固, 重点发展, 提高质量, 稳步前进” 的全国文教工作方针, 先后成立了县卫生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县 (乡) 血吸虫病防治站 (组), 中医、结核、麻风、疟疾等专业防治机构相继起步。培养了一批高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草案)》, 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广泛开展除 “四害”(指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讲卫生、灭疾病的卫生运动。其间, 全省消灭了天花, 巩固了消灭霍乱、鼠疫的成果, 扩大了农村饮水消毒受益人口, 预防接种达615万人。全省传染病总发病率为24.2‰。至1957年底, 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324个, 病床4 146张, 卫生专业人员4 836人。农村县、乡医疗卫生网初步形成,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3) 波动、调整阶段 (1958—1965年)。这个阶段, 是江西卫生事业盲目跃进、大起大落到经过调整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阶段。1958—1959年间, 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叠起, 涌现了一批卫生先进单位。余江县在全国率先消灭了血吸虫病。在“大跃进” 中, 由于县社和厂矿、街道一哄而起, 大办医院、大办卫校, 一大批非卫生技术人员涌入县、社医院,导致县、社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猛增,医疗、教学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全省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从1962年起,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卫生工作进行了调整和改进:撤销了有名无实的“医院”和“卫校”;加强了县医院和中心公社卫生院的装备与建设;鼓励集体办医,允许个体行医。1965年,各地贯彻党中央关于“面向农村,为工农兵服务”和“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全省组织卫生人员13 438人次到农村、革命老根据地和边远山区开展巡回医疗、防病治病、培训农村卫生人员。经过4年调整、整顿,全省卫生工作重新步入正常发展轨道。至1965年,全省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36个,有医院病床7 982张,卫生专业人员9 073人,占全省卫生部门卫生专业人员的66.0%。 (4)挫折、停滞阶段(1966—1976年)。这个阶段,由于“文化大革命”,卫生工作遭受严重破坏。全省105个卫生防疫站被撤销104个,医学院校和省直16所医院被下放或被撤销。12 342名卫生人员(占当年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3.5%)下放农村。70年代中后期,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逐步恢复。至1975年,全省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45个,病床19 776张,卫生专业人员11 769人,分别较1965年增长2.1%、147.8%、29.7%。1976年, “文化大革命”结束,全省卫生部门经过拨乱反正,城乡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5)全面发展阶段(1979—1995年)。是江西卫生事业进入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恢复了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坚持改革开放,深化卫生改革,从资金、设备、人材等方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大力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至1995年,全省卫生部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470个,有病床21 894张,有卫生专业人员15 387人,分别较1949年全省总数增长2.3倍、10.9倍、3.3倍。农村县及县以下卫生专业人员达58 062人,占全省卫生部门卫生专业人员总数的52.0%。 ❶大力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1988年以来,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13项指标。1995年,经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评审,全省有53个县(市、区)初级卫生保健合格或基本合格。 ❷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1984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在管理体制上,进一步健全了县乡卫生单位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了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和股份合作制的探索;服务方式上,开展了适应社会多层次需求的特需服务;在卫生投入上,拓宽多方筹资渠道;在补偿机制上,及时调整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防疫、妇幼保健机构在搞好无偿服务的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开展部分有偿服务;在医疗保障制度上,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农村稳步提倡和推行合作医疗制度。 ❸加强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八五”期间,全省大力加强县级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所)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简称“三项”建设)。1991—1994年,全省共筹资15 794.9万元,安排“三项建设”项目928个,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房屋69.8万平方米,改造卫生院危房29.1万平方米;新建和改扩建县级防疫、妇幼机构业务用房11.5万平方米,改造危房2.8万平方米。与此同时,在设备和技术上进一步加强了配套建设。据1995年542所卫生院调查,主要设备装备率提高22%,固定资产比建设前增加了4 570万元。 ❹加强横向联合,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80年代以来,10所省级医院每年派出医疗骨干定点挂钩支援1~2个县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地(市)、县医院对口支援1~2个乡镇卫生院,定期轮换。被对口单位每年派出人员到对口单位进修提高。通过人才、技术、设备的交流与支援,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❺大力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仅1991—1995年为农村基层输送大中专毕业生11 200人;平均每个乡卫生院有4人受业务培训,县级防疫、妇幼机构平均每站(所)业务培训40多人。南城、兴国、铅山、丰城等17所县(市)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在此期间为乡村卫生院(所)输送毕业生4 590人。1991年开始为期4年的“红色证书”工程,对在岗的21 000名乡村医生进行中等教育。至1995年,已有80%的学员完成学业,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多层次的培训,不断提高了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增强了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
2.新中国成立后 2.新中国成立后(1) 逐渐活跃阶段 (1952—1957年)。新中国成立初期, 县 (市) 体育工作由县 (市) 人民政府教育局负责, 群众性体育活动相对集中在城市, 农村体育基本处于自发状态。1952年, 江西省体育总会成立,部分县、乡、村开始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南康县农民篮球队比较活跃, 兴盛期有百余支球队, 经常开展村与村之间的比赛活动。1955年, 各县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相继成立, 在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密切配合下, 农村体育活动逐渐活跃起来, 部分地区动员青年以义务劳动的方法开辟简易运动场地, 举办了乡与乡之间的体育比赛。当时的都昌县开辟场地179个,有47%的青年参加了体育活动。全省广大农村还结合民兵训练, 开展射击、野营、爬山等一系列国防体育活动。1956年4月29日~5月1日, 共青团江西省委与省体委联合举办了 “加强社会主义建设长距离接力运动”, 接力路线有二条, 一条是由上饶市至南昌市, 全长382公里, 一条是赣州至南昌市, 全长423公里, 两条路线途径21个县、4个市, 翻越30余座山,淌过5条河流。沿途17个县,约有1 500名青年农民参加。1957年,民间体育活动进入高潮,如挤棍、撑石矶(锁)、拔河、摔跤、龙舟等项目,在广大农村普遍地开展起来。 (2)波折起伏阶段(1958—1978年)。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全省农民体育工作为了适应当时的形势,订出硬性指标,但由于在实际执行中任务难以完成,部分地区产生了浮夸现象。1959年,为迎接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全省开展了“大搞群体运动,大搞运动员训练,大搞运动竞赛”的体育活动,农村体育活动也随之进入高潮。临川县率先掀起了大搞群众体育的高潮,成为全省体育运动红旗县。乐安、安义、南康、龙南、都昌等县也随后开展了活动。1960年“文教群英会”前,全省开展了“千积分”体育活动,全省农村有几百万人参加活动。同时军事野营活动也结合民兵训练和夏收、秋种在广大乡村开展起来。1960年下半年后,国民经济遇到暂时的困难,广大农村体育活动除利用农闲时间结合民兵训练,开展一些射击和狩猎活动外,其它体育活动开展的很少。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前几年强行建立起来的一些农村基层体育协会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整顿,徒具空名的体育组织和运动队被撤销。农村体育暂时进入低潮。1963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全省农村体育活动逐渐恢复,一些地区的农村利用节日开展了篮球、乒乓球、挤棍、举石担、舞狮、划龙舟和踢毽子等项活动。宜丰县新庄公社20多个大队成立了8个篮球联队,经常举行大队或公社间的友谊赛,并于邻近的学校、机关和厂矿进行访问赛。乐平县的举重运动、南城庙前公社的篮球运动也开展得很好。1964年,国家体委要求开展射击、游泳、通讯、登山四项体育运动。波阳县组织了400多名农民横渡昌江,临川县有46个公社、387个生产大队开展了游泳活动,都昌县徐埠公社在塘、堰、水库中,开辟了110个天然游泳场,组织全公社70%的青壮年参加游泳,九江县24个公社和垦殖场全部开展了游泳活动;射击运动结合民兵训练在广大乡村蓬勃开展,上饶专区的许多公社都有对空射击组,全区有优秀射手1 000多人,临川县的21个公社组织了射击比赛,参赛人数有8 000余人。萍乡市有6个公社利用“国庆”假日举行了农民体育运动会,参赛的农民运动员有300多人。1966年,全省举行了第一次农民男子篮球邀请赛,参赛单位有萍乡市、靖安、永修等县。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体育的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全省农村体育活动基本停止。1972年,根据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各人民公社开始逐步恢复社员的体育活动。1975年,全省开始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恢复广播体操、军事体育活动和武术活动。全省农村普遍开展了上述体育活动。1977年,为纪念毛泽东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50周年,全省许多公社均以生产队为单位开展了登山活动。8月1~3日,在靖安县举行了首届军事体育运动会,全县各公社都组织了代表队参赛。1978年,全省各地农村季节性的游泳活动和长跑活动已形成传统,部分农村利用节假日开展竞赛活动已形成制度。 (3)稳步发展阶段(1978年以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农民体育工作出现了新的面貌。1985年,全省半数以上的县都举办了县级农民运动会,其中宜春地区各县均举办了县级农民运动会。在全省各地农民体育活动日益活跃的情况下,省政府举办了全省农民运动会,省体委与省农牧渔业厅合办了全省农民田径运动会。1986年,为了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管理,全省8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之家,成为农村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1989年,全省参加体育活动的农民进一步增加。丰城市小港镇只有5万人,而参加经常性活动的人有2万人,有龙舟294条,武术队83个。万年县陈营镇28个自然村,每个村都有水泥篮球场,村村都有篮球队。1990年,江西省农民体育协会成立。名誉主席许勤(时任省人大主任)、主席舒惠国(时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省体委、省计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农办、省文化厅、省劳动厅、省文化厅、省乡镇企业局、省垦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保险公司均有一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及各地、市主管农业的副专员担任常委。省农民体协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农业厅,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全省11个地(市)、89个县(市、区)、1 564个乡(镇)都建立了农民体育组织。从此,农村体育进入了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稳步发展的新时期。省农民体协组织成立前后,组织农民参加了1~3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及单项比赛11次。分片举办了3届全省农民运动会(第一届,1988年2~8月;第二届,1991年10月—1992年8月;第三届,1995年10月—1996年8月)。每年都举办全省性农民单项比赛2~3次。同时,地、县、乡农民运动会也形成制度。乐平市1996年举办首届农民运动会,全市21个乡(镇)组队参加,运动员900余人。万年、宜丰、南昌、万载等县(市)每两年举办一届运动会。各地统计,全省每年有70%以上的县(市)举办了综合或单项农民运动会、乡(镇)运动会或体育比赛不少于1~2次,参加人数约300万人(次)。据1996年统计,全省农村已建水泥篮球场1 743个(其中灯光球场201个),200米跑道以上田径场318个,乒乓球室2026个。还兴建了一批简易游泳池、滑冰场和老年人门球场。江西省农民体协,分别在1993年和1996年,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 1.新中国成立前 (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 0003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