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改革做法
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做法,是放手发动群众,开展诉苦,在提高农民觉悟的基础上,依法划定阶级成分,分配没收和征收土地、房屋。
(1)有领导地宣传群众和组织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做到家喻户晓,在弄清地主和农民究竟是“谁养活谁”的道理的基础上,组织群众揭发地主阶级的罪恶,不断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在土改开始时,有些地主造谣威胁恐吓群众,出卖和转移土地,隐藏财产,利用宗族派别挑拨关系,派遣爪牙混入农会篡夺领导权,利诱收买贿赂干部,甚至组织骚乱,枪杀农会干部等。对于反对土地改革的地主,放手发动群众,依法进行说理斗争;对于非法破坏活动的地主,根据事实,由人民法庭公开审判,依法给予制裁。
(2)认真贯彻执行政策。在土地改革的全过程,广大干部认真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政策。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所有没收的土地,除规定收归国有者外,均统一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对地主也分给一份土地。保护中农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保护小土地出租者,保护农村工商业,以及保存富农经济。
(3)城乡人民紧密联合起来。把城乡人民组织起来,形成反封建,支持土地改革的统一战线,广泛向城市各阶层进行土地改革的宣传,吸收部分大学生、教授、民主党派的干部参加土地改革工作队,通过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种座谈会,由党政负责干部和直接参加上改工作的教授、民主党派干部介绍农村土改情况,并先后组织16万城市人民下乡参观土改或参加公审恶霸地主的斗争大会,再由他们回到城市做宣传报告。城市人民不仅受到深刻的阶级教育,不少城镇居民还交出地主隐藏的财物,检举逃亡的不法地主。
(4)正确划分阶级。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的规定,经过学习文件、讲解阶级成分、评阶级成分、通过阶级成分、批准阶级成分等5个步骤,先划定地主,后划定富农和农民内部成分。划地主成分的办法,将农民讨论的结果通知地主本人,允许其申辩,或由地主自报,农民民主评定。在农民内部评议成分发生争议时,则“宁降不升”。对可上可下的疑难户,搜集材料,报县审查解决。
(5)没收征收土地,合理分配果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事先讲清没收征收范围,按政策规定办事。先分土地,后分财产。在以乡为单位统一分配的原则下,适当照顾各村之间的悬殊,进行调整。分配土地,是在原耕地基础上,采取抽多补少,好坏搭配,整分零补,远近就便,高低适宜,注意水口,照顾劳力的强弱,按人口统一分配的办法。分配其他财产,则主要照顾缺乏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的需要,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强调“有让无”,“小困难让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