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动力记工取酬
通常有四种形式:
❶评分记“死工资”。即社员出工劳动,按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评工记分,秋后分配时,按分付工钱;
❷评工记分按劳动日分红。即将全年总收入,扣除农业生产费、农业税、地租和积累等,余下的按社员劳动日分红;
❸劳动力分等作价入股,按等分红;
❹人和畜评分,合在一起分红。
劳动力评工记分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❶分组小包工,外包里评;
❷实行定额管理,按农活记分。实行评工记分的农业社,在社员之间,由于打不开情面,多数是外包里不评,一律记“老10分”,或者是按劳动力评出的底分记分,一般是整劳力,强劳力为10分,“大半拉子”8分,“半拉子”5分。
初级农业社的管理人员,多采用误工补工或定额补贴劳动日的做法。补贴的多少,一般按干部职务和社的大小确定,少的每年补贴20个劳动日,多的补到中上等劳动力劳动日的1/2。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经社员大会民主决定,给予干部个人所得劳动日5%—20%的奖励。
综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基本上是按土地、劳力、车、马分红的。农业社的纯收入(即从总收入中扣除生产费垫支,农业税、公共积累等)分配比例是,劳动力的分红约占50%—80%,土地分红约占12%—30%,车马分红约占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