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以誨人之不及止直受之而不報。注。
誨人不及,謂人有不及乎道理而非義相加者,則含容不怒,巽辭以誨之也。至於横逆之甚者,有不可以義理開説,故置之不報而已。世説衛玠云:‘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語意正類此。若謂教誨人之不及我者,則亦豈襯於含忍之力勝人也哉?
故君子和而不流止至死不變。
或以‘和而不流、中立不倚’為中,‘不變塞焉、至死不變’為庸。然不流不倚者,乃是平常不易底;不變所守者,乃是無過不及底,亦中亦庸,分開不得。〇篇内言勇,必兼知仁言。蓋勇,即勇於知、勇於仁者也。若在仁知之外,則不過血氣之勇,上文南北强是也。此四者,正是知仁之勇。章句所云‘自勝其人慾之私’,勇也;‘能擇而守’,知仁也。故剛柔不倚於一偏,德。夷險不易其所守,義。所以為中庸之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