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此章概如上章之意,雖兼武王説起,其實專為周公制禮設也。自舜至周公,皆有其位而行其道者,其所舉不出於丧祭事神之禮,姑未及於政令。至下章始言文武之政,所謂家齊而國治也。下章以修身事親為為政之本,可以驗矣。
吕氏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此諸侯之助祭者也。“濟濟多士,秉文之德”,此諸臣之助祭者也。’楊氏曰:‘“君洗玉爵獻卿”、“以瑶爵獻大夫”、“以散爵獻士及羣有司”,所以辨貴賤也。’朱子以為詳。然則章句只云‘公、侯、卿、大夫’,而士亦當包在其中。
特牲饋食禮云:‘賓弟子、兄弟弟子各酌於尊,舉觶於其長。’注引有司徹云:‘弟子,後生。’有司徹云:‘兄弟之後生者舉觶於其長。’注‘之後生,年少也’。據此則章句亦當作‘兄弟弟子’。蓋吕氏之説誤作‘之’字,故朱子未及照管,但依此書之歟。
周禮秋官‘司儀’:‘王燕,則諸侯毛。’意者禮不忘本,上古質略無文,長少之辨只據毛髮,故以毛為稱,而此名未泯也。亦如古者以齒生落别其老幼,而後世猶以齒為年數之稱也。禮之不忘本如此。
明乎郊社、禘嘗,何以謂治國之易也?郊社,特因宗廟而推説也。上文備論宗廟之禮,而結之曰‘孝之至也’。孝,所以治之本也。位高事重則追慕愈遠,至及於始祖之所自出,則仁之至也。又推以大之,凡我民生,莫非乾父坤母之所同出,天子之祭天地如士庶之祭祖禰,此天地之大宗子也。故有事於宗廟,則凡在昭穆者可以同仁矣;有事於天地,則凡我羣生可以同仁矣。蓋自祖而視之,則均是子姓也,天之於民亦如此,故敬其所尊,愛其所親,方始是為孝。此張子證頑意思也。知此,則何有於治平乎?愚欲因此而下一轉語云:‘明乎祖禰之義,則治家其猶視諸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