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 下十 章】
白圭
四書釋地又續曰:‘史記貨殖傳之白圭,此一白圭也;與孟子答問之白圭,此又一白圭也。斷是二人,先後殊不同時。自趙氏傅會為一人,而集注林氏從而信之,然後千古莫敢間焉。’又曰:‘韓非書曰:“白圭相魏。”鄒陽書曰:“白圭戰,亡六城,為魏取中山。”魏拔中山在文侯十七年癸酉,下逮孟子乙酉至梁,凡七十三年。為國將相於爾時者,尚能無恙於七十餘年之後乎?我故斷其為兩人也。’竊意:按貨殖傳以為白圭當魏文侯時云云,且述其言曰‘吾治生,猶孫吴用兵,商鞅行法’云云。夫吴起則與文侯同時,孫子則稍後,商鞅又後矣,白圭何以預效之乎?然則史記之白圭亦未必是文侯之白圭,治水之白圭又未必非貨殖之白圭,總未可知也,不必深辨。而要之不當援引個居積致富等説,章旨之外補出白圭所未言底設施,使孟子答意竟有辨不破底餘憾,非小疵也。將使白圭不是貨殖之白圭,而只欲簡儀文、廢經度,賦雖少而用亦裕,以為從夷狄之道,則謂不足於孟子之力辨,而必欲添貿遷穢態,然後可以為孟子張胆乎?殊不知若此等類,又是聚斂以下輩,聖門之所不屑辨耳,勿置此章所為發意中可也。○彼欲二十而取一者,亦何嘗直以為人倫之當去,君子之當無乎?但是有幾分減省不成樣處,則已看此為可無之輕矣。自聖門視之,便算為無了,所以不直貊也,而為貊道也。
‘大貊小貊’節
竊意:大貊小貊、大桀小桀,恐不必言今之或輕或重者,比真貊真桀為小貊小桀也。只是言一或輕之於中正之制,則無論甚輕略輕,同為貊道,但有大小之分耳,大桀小桀亦然。聖門文字,嚴切之中,容有稱停如此。
賽合注曰:‘論輕賦帶桀言者,借重以明輕耳。人知重税之為桀道,而不知輕税之為貊道,其失均也。’○竊意:廿一之於什一,所減無幾。千里之税,不減七百之國;百里之税,不減七十之國。獨不可以為國乎?其視惟黍生之國,何至無城郊等,全去人倫,無君子者乎?然而孟子直指為貊道者,非言其真貊也;但由此道,必不至貊不已,故曰‘貊道’。道字着眼夫堯舜之道所以謂之中正之制,而不可一毫加減為得者,以其必中國之人道有在,不什一無可備之道故也。然則惟此什一之制,乃天經地宜所不可易也。今或敢生心要加者,意不在為道,意在循欲;生心要減,亦意不在為道,意在循人。循欲者必拂人,循人者必任便。拂人之至,争民强奪,則夷狄矣;任便之至,蔑法敗度,則亦夷狄矣。初也重輕之見雖别,終也夷狄之弊正同。聖人之憂,一般於其間,故一以為貊,一以為桀。然但其中有至於全無道之境者,與將無道之漸者,故有大小之稱停矣。而其纔減一分,便指為貊道,至與桀同論其弊上,聖人辨救際防微杜漸之嚴,正當體認。
以孟子憂深憔悴、念切寬賦之心又為此論,亦可見聖人本意矣。故其守法遵古之際,如衡稱物,無一毫泥貼激拂意。聖門見解,不但與利欲者不同,亦未嘗與自以為仁者同,所以上章概□謂之不可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