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 下四 章】
獵較
趙氏以為‘田獵相較,奪禽獸以祭’,張氏以為‘獵而較所獲之多少也’,二説未知孰是。或曰:按周禮地官‘鄉大夫’:‘以鄉射之禮五物詢衆庶’,其三曰主皮。注:‘庶民無射禮,因田獵分禽,則有主皮。主皮者,張皮射之,無侯也。’疑即獵較是也。此蓋庶民之禮,而時君行之,故夫子始從之與。竊意:此條頗有據。
‘終三年淹’節
竊意:聖人本未嘗忍於輕絶人,惟既為之兆,決知道終不行,然後乃不能不去者,亦是行道之苦心也。故此節釋所以不去之義,而終以未嘗淹為結者,見孔子之去也,究竟非忍於去而去也,亦不是屑於留而留也,只緣慮周為兆,憂切不行,去亦非不得已不去。萬章再問之疑終在事道上,故孟子再答亦終只在非事道上開釋也。
上章言朋友之以德,此章言君臣之以道。主德,故恁地折節遜退不曾為詘;主道,故恁地委曲寬假不曾為苟。朋友必以德言,君臣必以道言者,處之朋友,出之君臣也。處也,以存言德;出也,就行言道。自有攸當,不待强解。又上章言及天子,明朋友之道行乎君臣也;此章説自交際,明君臣之誼由乎朋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