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兵役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兵役bīng yì战事。郑谷《送举子下第东阳》:秣陵兵役后,旧业半成芜。 兵役 隋朝规定:20岁开始服兵役,60岁免力役,说明兵役、力役不分。唐朝规定:21岁服兵役,60岁复员,说明有时将兵役和力役分开;征兵的对象包括一般百姓、富户、低级品官的子弟;兵役名称繁多,有府兵、禁军、征人、行人、健儿、官健、戍兵、防人、镇兵、屯丁、州兵、团结(团练)兵、土团、乡兵、坛丁、子弟、城傍等名。 兵役 徭役类别之一。“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金史·兵志》)。金朝实行签军,女真平民、汉族、契丹族等皆不得免。一旦签发为兵,需自备衣粮,甚至有远戍边地十年未归者。金进入向封建制过渡以后,女真一般富户坐享田租,不愿为兵,尽有以奴婢代为服兵役者。世宗大定二十年规定,戍边军士,年龄在五十五以上者,允许由其子或同居弟侄承替;以奴婢代戍者,罪之。世宗行通检推排的目的之一,即为了核实各户物力,按籍征兵。金制,担任官职的品官之家免杂役,但需依物力交纳出雇钱。纳粟补官而官阶不够荫子孙的进纳官、各司吏人、译人、在籍学生、医学生等,享有免除一身之役的权力。广大的农、牧民、手工业者、小商贩等是繁重徭役的主要承担者。 兵役bīng yì战事。郑谷《送举子下第东归》:“秣陵兵役后,旧业半成芜。” 兵役bīngyì指公民依法当兵的义务 战事 战事兵(兵刀;兵事;兵役;兵尘;兵甲;兵革;刀兵;兵戎之事) 甲马 战火 戎事 戎旆 烽鼓 烽燹 爟燧 金甲 焚如 ☚ 军务 私事 ☛ 各种责任 各种责任担负的责任:担子 ☚ 责任 职责 ☛ 兵役bīng yì指战争,战事。《后汉书·质帝纪》:“又~~连年,死亡流离。” 兵役公民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里服役和后备兵员随时准备应召入伍服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兵役公民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里服役和后备兵员随时准备应召入伍服役。 兵役military serv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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