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79—1984年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 1979—1984年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河北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开始实行小段包工、联产到组、联产到劳、专业承包等形式,后来发展到包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由于分户承包经营既适应农业生产分散经营的特点,又能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更加明晰,打破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旧体制下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通过承包实现了土地两权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变了农户在生产中的从属地位,农民获得生产经营权和部分产品处置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完善种植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林、牧、渔、副等各业也逐步推行承包制。那些经营较好的乡镇企业和适宜乡、村集体统一经营的种子、化肥、灌溉等各种合作服务组织也蓬勃发展。集体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的“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挥了强大的威力,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早在人民公社时期,有些地方就实行过包产到户、专业承包等生产责任制形式,但当时这种生产经营形式被当作资本主义道路而加以批判。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加以肯定和推行。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由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奠定了基础。1980年春,河北省提出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扬长避短,发挥优势” 的方针,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逐步由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发展。在政策上,取消过去实际存在的对经营各项产业的限制; 在指导中,摒弃“一刀切” 的做法,承认地区差别,确定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政策。 首先,在保证粮食稳定增产的前提下,调整农作物布局,大力发展经济作物。长期以来,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始终占居主导地位。1980年以前粮田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80%,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占总耕地面积的比重偏低。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将一些不适于种粮而适于种植棉花和油料作物的耕地调整出来,用于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粮田播种面积由1979年的776.25万公顷调减到1983年的690.32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由55.74万公顷扩大到82.61万公顷,油料播种面积由38.37万公顷扩大到47.09万公顷。经过调整,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5年间粮田面积减少85.93万亩,粮食产量却增加了120.2万吨。棉花和油料作物的产量也大幅增加。 其次,在调整种植业结构的同时,还调整了大农业产业结构,重视并加强林果业和养殖业的发展,正确处理种植业和林、牧、副、渔各业的关系。林业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1983—1985年三年造林面积已超过以前33年造林保存面积的总和。到1985年末,实有林地面积316.63万公顷,比 1978年的297.45万公顷增加6.4%。1978年全省果品总产量为83.8万吨,到 1985年增加到 165.3万吨,增长97.3%。畜牧业方面,对其内部结构作了相应的调整,使各地区畜牧业发展各有侧重、各显优势,并下力解决种畜来源、饲料及疫病防治等问题,畜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大牲畜和生猪的存栏率迅速增加,产肉量显著增长,畜禽商品基地逐步建立起来。1985年瘦肉型商品猪基地县达到22个,商品羊基地县达到18个。渔业生产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发展渔业,河北省落实了渔业政策,注意保护资源,并着手人工养殖,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重点发展对虾等珍品生产。1985年全省渔业产值为1.37亿元,是1979年的2.9倍。从50年代的农村副业生产到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再到80年代初期的乡镇企业,历经风风雨雨,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展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 ☚ (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时期 2. 1985年以后以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农村改革 ☛ 00025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