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二章】
‘盤銘’一節接上章‘自明’,而易‘明’為‘新’,意承上而文起下,文字又渾圓,絶無罅縫,可謂妙矣。
‘作新民’,釋作‘振起其自新之民’,蓋謂人君若自新,則民亦興起而自新,故就此而又鼓舞振起,以作成之也。意則誠完備,然或恐傷巧。愚意雖從康誥本文釋以‘作新其民’,民之自新之意亦自包在其中。不必用斷章取義之例,釋以‘自新之民’,然後惡得也。
或問則直用康誥本文以作新為説,此非與章句有初晩之異也,章句既釋正義,故或問只説康誥立文之意,自不相妨也。經筵講義並録章句、或問兩説,可見其無二説也。或問下段云:‘此豈聲色號令之所及哉,亦自新而已矣。’此‘自新’非指民也,謂人君自新之功,日新又新,則作新之化不勞而自行。不然,則所謂作新者,非可以聲色號令而惡云爾。士能以自新屬民看,恐未然。大抵新民之道專在自新,‘神道設教’,‘篤恭而天下平’,其理本自如此。
孟子曰:‘殺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者。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見得極高,説得極好,與論語‘綏來動和,修己以安百姓’,中庸‘篤恭而天下平’,大易‘神道設教’同意。大學新民專以動化為言,其意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