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草原建设
全省有各类草地8 763万亩,其中草原2 815万亩,宜牧草山草坡1 623万亩,林间草地4 324万亩。这些资源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物质条件。60—70年代以来,由于牲畜数量增加,过度放牧,开荒种地,管理不善,使草原土壤板结,生态恶化,植物种类减少,牧草变矮变稀,草原“三化”(沙化、碱化、退化)现象严重。
为了加强草原管理,搞好草原建设,解决草场退化问题,1962年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草原管理的规定》,划分农林牧用地,逐级落实草原使用权,管理权和建设权,并相应地建立了草原管理机构。1979年省政府又发布了《关于保护草原的布告》,进一步落实草原“三权”,实行草原承包责任制。18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公布实施,相应制定了《吉林省草原管理条例》。到1990年,全省90%打草场和80%的放牧场,落实了承包责任制,使草原的管护与养畜户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调动了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全省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草原建设。采取围栏种草和改良草地相结合;飞播、机播、人播相结合;种草、种饲料作物和造牧野林相结合;种豆科草和禾本科草相结合等措施,建设草原取得较好的效果。
到1990年,全省人工种草和草地改良累计面积达289万亩,占全省可利用草原面积的9%。其中,人工种草164万亩,改良草地72万亩,飞播牧草52万亩。围栏草地584万亩,占全省可利用草原的18%。围栏建设后的草场,亩产草量可达120—200公斤,比过去提高3—4倍。利用深松、浅翻、施肥、种植耐碱植物等办法,改良退化草场53. 1万亩。大安市在退化严重的碱化草场上,种植碱茅,恢复植被,治理碱斑,取得明显效果,探索出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种草除碱好路子。
在粗饲料的开发利用方面,也取得较大进展,到1990年全省推广青黄贮饲料126. 92万吨,盐化和氨化饲料149.45万吨,收贮野干草179万吨。人工种草20. 9万亩,其中种植籽粒苋4.56万亩,发展水生饲料2. 5万亩。到1990年治虫灭鼠面积累计为3 0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