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
22. 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
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问题,30多年来,一直是理论界热烈讨论的核心问题。薛暮桥在1956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计划经济与价值规律》一文。顾准、孙冶方又提出了各不相同的意见,展开讨论。主要有五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理由是: (1)社会主义经济是受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支配的,价值规律只可能起辅助作用;对国家用直接计划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与调拨,价值规律只是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对国家用间接计划管理的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价值规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节; 在国家计划管理范围以外的产品的生产与流通,主要让价值规律去自发进行调节,国家只能给予一定程度的影响。(2)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体现的只是微观的、局部的目前利益,而计划调节体现的才是长远的、宏观的利益。(3)随着国家扩大计划管理的范围,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
另一种意见认为,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生产的调节者,是计划工作的主要依据。理由是: (1)从整个社会主义生产来说,起决定作用的毕竟是时间节约意义上的价值规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性质不同,但社会主义生产同样存在比例失调、供求不平衡以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在实质上是一样的。社会主义生产要以节约时间为前提,有计划地在不同生产部门分配劳动时间,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因此必须实行等价交换,尊重价值规律。(2) 使价格成为调节生产的主要工具,企业会自发地追求价格有利的生产,价格也会发生自发的涨落,这种涨落就在实际上调节着生产。
第三种意见认为,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有调节作用。理由是: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对商品的流通作用是通过价格政策表现出来的。如,稳定物价政策,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运用价格与价值的背离,限制需求或鼓励消费政策,规定季节差价、质量差价、批零差价、调节供求政策以及集市贸易的自由价格政策等都是价值规律调节商品流通的表现。
第四种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对商品的流通作用有两种不同情况: (1)在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中,价值规律只起一定的调节作用,因为要考虑当时的政治因素。(2)在市场自由流通的商品流通中,价值规律起着直接的调节作用。
第五种意见认为,价值规律在商品流通中是否起作用的关键是竞争。理由是: 价值规律要求商品必须按照价值交换。由于各个劳动者个别劳动时间不等,只有当商品进入市场,通过竞争、比较,才形成这一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价值。价值规律才得到贯彻。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凡是体现竞争的商品流通,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就大;反之,调节作用则小,甚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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