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工业污染有很大进展
80年代初,国家颁布了执行“三同时”的具体办法。吉林省环保部门强化了对工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污染防治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坚持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新建项目在厂址选择时,要对环境影响做出评价,作为可行性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只管建设,不顾环境”的现象。结合经济调整与改组,对一些耗能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迁的办法。从1978年以来,全省用于防治工业污染,保护环境的投资近4亿元,使工业“三废”排放中的污染物大大减少。据1985年测查,全省工矿企业随污水排入水中的汞,减少91.4%,铬减少76. 5%,镉减少94. 2%,酚减少42.8%,氰化物减少84%;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也有所减少;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27.2%,废渣综合利用率达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