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司法部举行的第十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于1999年10月16日至17日在全国统一进行。考试分四份试卷,内容包括宪法、法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种);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仲裁法、海商法、票据法、税收法、金融法、保险法和知识产权法;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法律文书写作。报名条件与上一年相同。报名人数为182000多人,创历史最高纪录。实际参考人数为152000多人。考试的录取标准是总分240分以上(含240分),达到录取标准的人员可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律师资格。此次有17800余名考生的分数达到了录取标准,并于2000年被授予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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