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退録曰:‘荑稗所譬,凡世一端之有用者皆是。’或疑:異端功利之説,不在其中否?竊意:此等當劃分在不仁流内矣。荑稗既曰草之似穀,則亦穀之類也,所譬只當在人道理中不能統該全體,而自為一道者言爾。未嘗外此道,而但不如此道之美也。
此章與上章之意相因。一杯之水,力不能勝者也;五穀不熟,實不能致者也。夫既知仁之當為矣,或力不能勝,則從謂本不可勝火者,誣也,殊不知若能反己,則必無不勝之理。又既知自反於己矣,或實不能致,則注謂本不如夷稗者,罔也,殊不知若能熟之,則必無不如之理。其勝火之性,本美之種,焉可誣罔而没之乎?正當致大致盡,以充其量,其道惟有熟之而已。熟之者,以此大此盡為熟也。不然,未至則杯水已,已至亦荑稗已。杯水猶水,而何成為水?荑稗似穀,而何成為穀?為仁者實然,學道者當節節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