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 下七 章】
不知其亡
竊意:不知者,非真亡去而不覺察之謂,蓋謂昔者所進之人,分明以為賢才而用之,而王心常慮以為此人何時舍我、何處亡去云,則正見其不信外待之狀。今日者,異乎前日之辭;不知者,疑而未定之辭;其者,未保其不然之辭。‘今日不知其亡’六字上,其君臣危疑、上下不安之狀描畫到底。千古用人之際,弊同此關。故孟子特告而發之,以曉君人者,而千古用人之龜鑑著矣。
此章本説進賢,而卻説到去之、殺之,義若可疑。故虚齋、都梁皆云‘非用則去,“不可”一節只在進賢上一時説’,此則然矣;至於‘可殺’一節,則説不推去,乃謂是‘帶説’、‘敷演説’,然則聖賢文字卻有衍語,寧有是理?大抵人君之為道也,所以統此天民,與之共天位、共天職當而已,故無不知也,無不愛也。急親賢以為當務之急,此之謂仁之至、義之盡也。急親賢之謂何?惟恐有一毫之差,雖然不差,又恐有一毫未盡之嘆。此正是當務為急上汲汲如不及念頭也。故其進之也,既如此之詳而審,如或不可則去也,又如此之詳且審者,恐或有不當去之去也;又或甚不可則殺也,亦如此之詳且審者,終恐或有不當殺之殺也。若或有不當去之去及不當殺之殺,使吾天民之有一分可用者,或昧没於妄黜之際,則已不勝其嗟惜;況或昧没於濫刑之際,致有不可贖之嘆,則其為嗟惜傷盡更當如何?大凡恤刑之際,汎言愛民之心,非曰不可,而於此更見仁知務急底本意也。故孟子於此因言進賢上惟恐或差之意,而説及於濫刑之慮者,其意誠深切矣。其本言進賢如不及之心,而末乃總結以‘國人殺之’一句,其意當見。言殺者既是與國人共殺,則其生者之無非國人生之可知;去者亦是與國人共去,則其用者之又無非國人之用益分明矣。夫豈有不當殺之殺以妨生道,又豈有不當去之去以妨賢路乎?所以終言殺者之為國人,而可以見用舍之公且精矣。如此,則其所用底,夫孰不允當洽協,端合為今日之親臣、他日之世臣,而得君之專行、政之久永,可無臲卼不安之弊矣,都由此用際審慎。不但用際審慎,直自去一人亦慎,殺一人亦慎,無不意歸在用際或失,可謂遠矣,其不足以為民父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