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教育部门的性质
11. 教育部门的性质
教育部门的性质,或者说教育部门是不是生产部门,是教育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教育部门基本上是一个生产部门。理由是: (1) 教育担负着劳动力再生产的任务,也是科学技术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教育者的劳动所提供的劳务,能满足人们发展自己、提高自己的需要: (2)在技术革命的时代,生产的竞争主要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的竞争,主要是教育的竞争,教育部门被视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3) 本世纪五十年代普遍认为教育投资是“纯消费”费用,在教育领域也不使用“投资”这个概念,从六十年代开始,随着对教育生产性的不断认识,“投资”两字引入了教育领域,并认为教育劳动是生产上非有不可的劳动,是一种生产性的劳动。因而,教育投资是生产性投资,教育具有生产性。
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部门并不能提供物质产品,是非生产部门。理由是: (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没有认为教育是生产部门、生产力、生产劳动。相反的是,他们一贯把教育同生产劳动区别开来,反复强调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2)教育部门的重要性是一回事,但是否属于生产部门,则是另一回事,教育部门本来是非生产部门,把它的重要性不管提高到什么程度,也不能改变它的原有性质,变成生产部门; (3)不能认为,凡是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一切劳动和活动,都是生产劳动,不能把生产目的同生产本身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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