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
‘攻乎異端’章。異端不待專治,而已足為害。必取范説以‘專治’為訓,何也?曰:‘攻’字自有專治之義,今依字義以究聖言之本旨,則蓋專治者分明有害。若汎覽博觀而已,則其害之有無淺深尚難斷定。聖人之言據其重者言其必然之害,故以專治者為戒,理似然也。然學者若因此又以略去理會為無害而欲為之,則亦誤矣。此隨語生解,而不知聖言之本旨者也,故小注朱子説又戒之,此亦聖人言外意也。 ‘斯害也’,何害也?曰:害於其心,害於其事,害於其政。畢竟害己、害人、害國、害天下、害正道,無往而不為害也。
范氏既曰‘攻,專治也’,則意已明矣。又引木石金玉之工而為言,何也?曰:‘攻’本是‘攻擊’之‘攻’,今欲説作治意,故其言不得不詳,而必引古書為據也。 曰:‘治木石金玉之工謂之攻’云者,若以‘工’字當‘攻’字,何也?曰:汎看文勢,固如此矣,而其實以‘治’字當‘攻’字也,若曰‘工之治木石金玉謂之攻’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