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沙溪先生大學劄疑
【題 解】
讀沙溪先生大學劄疑作者李鍾弘(一八七九—一九三六),字道唯,號毅齋,本貫驪州,生長於慶尚道固城新溪。受教於老柏軒鄭載圭門下,熱衷學問,著作有毅齋集八卷四册,還有彙儀、廟儀、女小學等著述。本書以沙溪金長生對大學幾個特定問題的解釋為中心,與退溪和栗谷等人的觀點相比較,並表達了自己的見解,收録於毅齋集卷六。(林熒澤)
【經一章】
‘在明明德’,小注陳氏曰:‘人生得天地之理,又得天地之氣。理與氣合,所以虚靈。’
栗谷曰:理氣元不相離,非有合也。○沙溪曰:理氣元不相離,混融無間。若如陳氏之説,則人物未生時,理氣元不相合,至始生時,得天地之理,又得天地之氣,與之相合而生,如陰陽男女相合而生人物,其可乎?栗谷先生非之之意,必以此也。且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氣,而今單舉人曰‘得理氣而虚靈’云,則禽獸草木之蔽塞,獨不得理氣而然乎?同得理氣,而理為氣掩,故蔽且塞矣。陳氏之語無非有病。○愚按:理氣雖混融無間,元不相離,而亦非一物也。故朱子有分而言者,‘必得是理,然後有以為健順仁義禮智之性;必得是氣,然後有以為魂魄五臟百(體)〔骸〕[1]之身’,又曰‘理與氣合而成性’,是也;有合而言者,‘推之於前,不見其始之合;引之於後,不見其終之離’,是也。若以分開底説梗作合一底説,則必鑿枘之不相合矣。陳説恐無大病,而但‘又得’之又字,似有時日之分。栗谷之斥之者,或以是歟?且人物同得天地之理氣,而單舉人者,非禽獸草木不得天地之理氣也。此釋虚靈,而虚靈人所獨得,故於人特言之,恐不必以是為病也。
‘知止而后有定’注
栗谷曰:所謂‘志有定向’者,是非明白,向善而背惡也。‘静,謂心不妄動’者,是非既定,不為他歧所動,心常寧静也。‘安,謂所處而安’者,正我權度,有以應事,隨時隨處無不泰然也。‘慮,謂處事精詳’者,事物到來,更須研幾審處也。‘得,謂得其所止’者,行之而得止於至善也。○愚按:‘正我權度,有以應事,隨時隨處無不泰然’,恐侵過慮字分界也。‘所處而安’者,心既寧静,身自裕安,日用之間從容閒暇,而未説到應事時也。
格物、物格
問:‘物格云者,是物理到極處耶,吾之知到極處耶?’栗谷曰:‘物理到極處也。若曰吾之知到極處,則是知至,非物格也。物格、知至,只是一事。以物理言之,謂之物格;以吾心言之,謂之知至,非二事也。’又問:‘物理元在極處,豈必待人格物後乃到極處乎?’曰:‘此問固然。譬如暗室中册在架上,衣在桁上,箱在壁下,緣黑暗不能見物,不可謂之册、衣、箱在某處也。及人取燈以照見,則方見册、衣、箱各在其處分明,然後乃可謂之册在架、衣在桁、箱在壁下矣。理本在極處,非待格物始到極處也。理非自解到極處,吾之知有明暗,故理有至未至也。’○愚嘗以格物、物格為我窮到物、物到我之意看,及讀或問‘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詣其極而無餘’之説,反復參究,得其影響。而又讀栗谷之言,明白剴切,令人有披雲見天也。
【傳四章】
‘聽訟’注‘我之明德既明’,小注‘明明德為本’;‘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小注‘此即新民’。
沙溪曰:此與下小注‘朱子所謂使民無訟本也,聽訟為末’似不同。○愚按:以使無訟為本,則聽訟為末;以明明德為本,則畏服民心,是新民為末也。二説相須為備。
【傳五章】
‘因其已知’,小注:知,即上文‘人心之靈莫不有知’之知。
沙溪曰:‘人心之靈莫不有知’之知,即本然之知,知之體也;‘因其已知’之知,即‘致知’之知,知之用也。朱子之意,以為致知之方,因其所已知者推以致之,以及其所未知者,而極其至也。上下知字自不同。小注説可疑。○愚按:或問曰‘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則‘已知’之知非知之用也,蓋其本體上已知之知也。小注説恐是。
【傳七章】
修身
沙溪曰:古人論心,多從用處説。此所謂正心者,正其心之用也。用得其正,則心之體亦隨而正也。○愚按:集注以正心之用為言,或問以正心之體為言。此集注、或問之互相發明也。
注:一有之而不能察。
退溪曰:‘一有之而不能察’,‘一’即四者之一也,‘有’即事物之來有可喜可怒者也。蓋一有可喜可怒之事物而不加察焉,以至於‘欲動情勝’,而此心之用始有所繋累而不得其正也。‘有之’二字非訓‘有所’之義者也。○沙溪曰:‘一有之’者,‘小有之’云也。蓋心體虚明如明鏡止水,喜怒哀樂之來如浮雲之過空,不可使少有之也。‘有之’即訓‘有所’之義也,言四者於人皆所不能無者。然‘少有之’而不能致察於其間,則‘欲動情勝’,不得其正也。‘一有之’云者,見於他書者非一。中庸二十章注‘一有不誠,則人欲間之’,又曰‘一有不誠,則是九者,皆為虚文’,二十五章注曰‘人之心一有不實,則雖有所為,亦如無有’,或問又曰‘一有不至,則所謂不可離’者云云,是四者皆少有之義也。惟大學序曰‘一有聰明睿智〔能〕盡其性’之説,為近於退溪之意。然以上四説之意推之,亦作幸意看似是。○愚按:‘一有之’者,即訓‘有所’之意也,看作‘少有’者甚是。而但見於他書之‘一有’二字,以是為例者,恐非也。‘一有之’,之字是著力處,與汎言‘一有’字大相徑庭也。沙溪不著眼於‘一’之字,而支離牽合,可疑。中庸、大學之只言‘一有’處作‘如有’看之,何如?
注:欲動情勝止或不能失其正矣。
或曰若截自‘欲動情勝’止,語意略同。○愚按:序‘氣質之稟,或不能齊’者,亦此類。
如保赤子
林隱程氏‘章圖’止‘與或問有異’。○愚按:或問言慈之端,只訓本節也;集注並言孝、弟、慈三者之端,統訓一章。或問是集注之注脚。如此類者亦多,何謂朱子改集注而未改或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