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韩国公有水面围填原状恢复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韩国公有水面围填原状恢复立法


韩国《公有水面围填法》第26条规定:(1)获得围填许可者在其许可完全失效的情况下,须恢复围填工程施工区域内的公有水面的原状。但建设部长官认为无法恢复原状或没有必要恢复原状时,可根据获得围填许可者的申请,免除其义务。(2)建设部长官已依据第1项但书之规定免除其义务时,可将围填工程施工区域内的公有水面上的设施及其他物资归于国家所有。(3)前两项规定准用于未经许可围填公有水面者或许可失效后1年内未按第1项但书之规定提出免除义务申请者。(4)为保证依第1项规定之恢复原状义务的履行,建设部长官认为必要时,可依照总统令之规定,令其预支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但获得围填许可者是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政府投资机关以及总统令所指定者时,则例外。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8: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