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瑞士供役地分割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瑞士供役地分割立法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744条规定:(1)供役地被分割时,其地役权通常仍在各部分存续。(2)但在前款情形中,其地役权在某些部分上已不存续或因某些情况未能存续时,上述未供役部分的所有人,可请求注销其地役权。(3)前款情形,管理不动产登记簿的官员应将前款请求通知权利人。权利人在接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未声明异议时,始得涂销该部分的地役权。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