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澳门土地占用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澳门土地占用立法


根据《澳门地区公地占用及批地条例》规定,对于临时性使用的土地以及不宜建立永久性权利的土地,可采取准照占用的形式。条例规定,准照占用以合约为基础,任何一方至少60天前预先通知,可随时解约。准照有效期1年,期满前60天内如不申请续期即失效。临时占用的土地上只准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或设备,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存放不卫生、含毒、不方便或危险的物品。还规定,临时占用合约可经双方协议,在正常期限告满前予以取消,批给人也可因占用人不遵守合约条件而单方面废止。不论是取消或废止,占用人无权取回在土地上所作的改建,也无权索取赔偿,但应发还占用人在占用期间所缴纳的税款。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5: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