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南斯拉夫农用地用途改变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南斯拉夫农用地用途改变立法


南斯拉夫1965年《农用地使用基本法》第34条规定,农用地使用者在下述情况下以及在法律或以法律为基础的条令所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把土地使用于其他目的而不用于农业生产:如果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城市建设计划或代替该计划的区议会的决定,该土地可以使用于此种目的。第35条规定,凡农用地用于其他目的而不用于农业生产时,应注意把产值较少的农用地用于此目的。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21: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