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南斯拉夫“工人自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南斯拉夫“工人自治” 南斯拉夫工人组织起来直接管理生产的制度。1950年6月,国民议会通过“把工厂交给工人管理”的法令,实行工人自治。1953年颁布的宪法肯定了这一制度。规定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工人大会,它选出工人委员会管理企业。工人委员会有权选聘企业经理,经理对工人委员会负责,任期四年,可连任。各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有权扩大再生产,对生产资料只有使用权。1963年曾将工人自治扩大为社会自治。70年代起,又在工人自治基础上实行联合劳动原则。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