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文件。 要求各地:(1)除尽可能维持公立学校外,应本公私兼顾原则,积极维持现有的私立学校,领导其进行必要的改革,减低学费,多收学生,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对少数办理不善又无法维持的私立学校,劝其与其他学校合并,学生及教职员,均适当安置。(2)适当增加公立学校人民助学金名额,使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学生复学。 (3)为失业中小学教师举办中小学师资训练班,学习后一部分适当分配工作。 (4)除继续办人民革命大学外,在大城市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补习班、夜校等,吸收大中学失业青年及失业知识分子入学,毕业后介绍参加各项建设工作。(5)对失业知识分子进行登记。 除尽可能介绍职业外,本以工代赈精神,分配他们参加各种社会服务工作,发给生活维持费;无法分配工作者,发给失业救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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