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会审公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会审公廨 亦称“会审公堂”。 帝国主义国家在旧中国“租界”内强行设立的审判机关。1864年首先在上海,其后在汉口、厦门等地的“租界”内设立。 不但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的案件,即使是中国人之间的案件,也由帝国主义国家的领事或领事所派人员与中国会审官“会同审理”,而且会审官由领事团委任,实际上审判实权操在外人手中。它根据帝国主义国家的法律处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是帝国主义侵犯中国主权、压迫中国居民的殖民工具。在中国人民不断斗争下,被迫于1926年撤销,但帝国主义国家仍保有部分特权。 1949年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这些特权才彻底废除。 会审公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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