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马来西亚内陆渔业管理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马来西亚内陆渔业管理立法 马来西亚《渔业法》第37条促进内陆渔业的发展与管理中规定,总局长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就促进内陆渔业的发展与合理管理问题与有关州当局进行磋商:(1)指导研究或协作研究;(2)提供并支持水产养殖试验站和示范站、鱼类繁殖站和培训中心;(3)向州的有关机构提供设备和技术帮助;(4)提供宣传和示范设备以及其他有关服务;(5)提供用于预防鱼病的设备。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