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负责制
为了切实搞好建设前期工作,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所实行的一种岗位责任制。 要求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都任命一名经理(必要时增设副经理),从始至终地抓前期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承担责任。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计划任务书。通过科学论证,为国家对该项目的决策提供正确依据;(2)负责组织或监督初步设计;(3)制订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报主管部门市核后组织实施;(4)保证工作进度。 项目经理的权限是: ❶ 挑选(或聘请)项目的总工程师和经济师为助手; ❷ 挑选或聘请少量工作人员; ❸ 独立而公正地组织技术和经济分析; ❹ 安排使用和调剂前期工作资金; ❺ 参与主管部门解决项目的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❻ 建立前期工作的各种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