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
以色列最高权力机关。实行一院制。议员120名,任期4年。其主要职权是制定法律,选举和罢免总统等。在总统不称职或因健康原因不能视事时,议会可解除其职务,由议长代行总统职权。政府对议会负责,执行议会的决议,获得议会的信任后才能成立,失去议会的信任时必须辞职。议员竞选以政党为单位,个人不得参加。议席按各政党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长和副议长从议员中选举产生。议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开会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会议不受出席议员人数的限制,决议以参加表决议员的多数通过。议会下设经济委员会、宪法、法律和司法委员会、议会委员会、劳工委员会、国防和外交委员会、内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公共事务委员会、教育和文化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均设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