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韩国草地建造取消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韩国草地建造取消立法 韩国《草地法》第12条规定,在下列各款之一的情况下,许可厅可取消依据本法规定的许可:(1)自许可之日起,经过了1年仍未著手事业,或著手后又中止事业1年以上时;(2)以欺骗和其他不当方法而获得许可时;(3)违反了许可条件时;(4)断定因不实开发而在指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建造草地之事业目的时。许可厅拟依据第1项之规定取消许可时,须对草地建造者或其代理人进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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