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韩国国有林产品年期卖出方法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韩国国有林产品年期卖出方法立法 韩国《国有林产品销售规则》第5条规定:(1)欲卖出产品时,应按照一般竞争投标方法进行。但是,在符合以下各款之一时,可以依据随意合同卖出:依据《山林法》第82条规定时;依据《山林法》第83条第1项后段规定时;依据《预算会计法施行令》第112条第1项第4款规定时;一般竞争投标中标者在第14条第2款的期限内不缔结合同时。(2)依据第1项第4款规定缔结随意合同时,应与该中标者以外的下一个顺序位投标者缔结随意合同,但须在中标者的中标价格以上。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